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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巅峰看客

[警民互动] 东莞警方扫黄,南江公安局是不是也该退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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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1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了饭不干人事!不去报到贪腐,对性事到很枳极,小姐们不为生活所迫,谁愿意去干?这不是正能量。是记者哔众取宠!报道反贫腐他们散吗?

发表于 2014-2-1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不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0 21:50
央视无情,人间有爱,众志成城,东莞加油!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东莞挺住!大灾面前不放弃,务必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1 09:16
该管的不去管,小妹我挣钱容易麽我!

发表于 2014-2-1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发表于 2014-2-1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这些也算个小儿科 充其量也是站街女性质的。用得着股份哦·

发表于 2014-2-1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保健夜漫长,警笛三声尽哀伤。千万技师泪沾裳,哀嚎环绕在身旁。无数女神没班上,喜了家乡痴情郎。此事究竟缘何故,只因央视太“无良”。默泪点赞送祝福,天堂不曾有暗访。待到霾散晴天日,再创业界新辉煌。

发表于 2014-2-1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不容易。

发表于 2014-2-1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曝光东莞,网上都是一片骂声,难道楼主想。。。。。。 本帖最后由 ttkx_kx 于 2014-2-11 16:13 编辑

发表于 2014-2-1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到领分~~~~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ttkx_kx 发表于 2014-2-11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央视曝光东莞,网上都是一片骂声,难道楼主想。。。。。。

支持东莞扫黄,鄙视南江公安局继续持股。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记者暗访藏污纳垢涉嫌色情交易的场所,本是树正气、明是非、廓清浊之举,却冷不丁遭几名网络大V在背后施冷箭,克隆昔日抗震、抗泥石流等救灾口号,实在让人喷饭,这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网上哄闹”,与平时常自称“网络意见领袖”的大V身份实在不符。你要东莞挺住啥,难道扫黄不该进行?为何要给东莞打气,娇憨地劝其擦干眼泪?这看似戏说、搞笑、哄笑的行为,极易使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跟着“灰色狂欢”。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几个大V自己的确自鸣得意的好生“娱乐”了一番,但作为大多数网友,却被其结结实实地“愚乐”了一遭。“挺住”与“不哭”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网上哄闹,是其以同情弱者的姿态出现,容易迷惑不明就里的网友,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几年前,一些“报复性”惨案发生时,网上由几名网络名人酝酿发起的“理解弱者复仇”的怪论,就一度尘嚣直上,颇有市场,也曾让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半天没能走出“五里雾”。而今,央视记者暗访东莞带色的娱乐场所,一些人又大发“慈悲”心怀,披上“同情弱者”的面纱再度登场,“振臂一呼”:东莞别哭!于是一股戾气十足的怪味便弥漫其间、久久不散。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说道理,恐怕包括这几名网络大V在内,心中比谁都明白,有些大V还是知名学者,或法律工作者。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活动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有举报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意识,这也是公民的一种责任和担当。何况是国家电视台,调查暗访,并通过媒体举报反映问题,以期倒逼执法部门尽快将其一举铲除,当属公共媒体的职责所在。个别大V,哗众取宠,一根闷棍打下去,确属是非不分、黑白混淆。

 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V不该为“东莞色情”选边站
2014年02月11日10:43   我有话说(33,288人参与)
  来源:中青网

  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广东省领导高度重视,东莞当地政府迅疾整治,拉开了又一次东莞扫黄的序幕。对于这一事件,官方的报道应该说占据了舆论和道德的高地。但在社交媒体上却引发了不小的舆论漩涡。9日晚上,某些微博大V直呼“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有的甚至公开质疑央视将目光对准东莞的色情业。

  央视记者暗访藏污纳垢涉嫌色情交易的场所,本是树正气、明是非、廓清浊之举,却冷不丁遭几名网络大V在背后施冷箭,克隆昔日抗震、抗泥石流等救灾口号,实在让人喷饭,这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网上哄闹”,与平时常自称“网络意见领袖”的大V身份实在不符。你要东莞挺住啥,难道扫黄不该进行?为何要给东莞打气,娇憨地劝其擦干眼泪?这看似戏说、搞笑、哄笑的行为,极易使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跟着“灰色狂欢”。

  其实这几个大V自己的确自鸣得意的好生“娱乐”了一番,但作为大多数网友,却被其结结实实地“愚乐”了一遭。“挺住”与“不哭”之所以短时间内引起网上哄闹,是其以同情弱者的姿态出现,容易迷惑不明就里的网友,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几年前,一些“报复性”惨案发生时,网上由几名网络名人酝酿发起的“理解弱者复仇”的怪论,就一度尘嚣直上,颇有市场,也曾让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半天没能走出“五里雾”。而今,央视记者暗访东莞带色的娱乐场所,一些人又大发“慈悲”心怀,披上“同情弱者”的面纱再度登场,“振臂一呼”:东莞别哭!于是一股戾气十足的怪味便弥漫其间、久久不散。

  要说道理,恐怕包括这几名网络大V在内,心中比谁都明白,有些大V还是知名学者,或法律工作者。众所周知,卖淫嫖娼活动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有举报违法行为的责任和意识,这也是公民的一种责任和担当。何况是国家电视台,调查暗访,并通过媒体举报反映问题,以期倒逼执法部门尽快将其一举铲除,当属公共媒体的职责所在。个别大V,哗众取宠,一根闷棍打下去,确属是非不分、黑白混淆。

  互联网经常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活跃在其中的,仍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有人的地方就应当有规则和秩序,这早已是人类社会的共生常识。现实世界如此,虚拟空间也不例外;有人的地方就该有社会责任的“底线”,现实社会如此,网络空间也概莫能外。网络的无限开放性,也使得它比现实世界更易表现出有违公德良序,也使得它一不留神就可能有意无意地踩中“底线”。

  而在其间,虽然始发帖子有时不是“大V”本人,而是一些“小V”,但潜在的好奇心、曝丑性、为扯眼球的心理作用,一些“大V”往往不习惯冷静一分钟,而是“鼠标一点、旋即就转”,这既显示出自身作为网络名人的存在,也大大地“增粉”。但最后往往是忽视网络的社会性、公开性与开放性带来的负面作用。拿“东莞挺住”来说,始发帖者,或许真是想“幽莞一默”,但拥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一转发,甚至再“添油加醋”、“敲点晴之笔”,那随后结局就可能走向负面,甚至为卖淫嫖娼等丑恶场所选边站。显然,一些人思想上的“黄流”,也该同“黄赌毒”一道被清扫了。 (周明华)
发表于 2014-2-1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应该觉得合法化,向国外那种定期体检,发健康证的,这种情况是堵补完的,其实,有了他们,强奸案这些都会少很多,先声明,我绝对没去玩过那些补好的,纯属个人意见,不过为了个人安全着想,远离妓女,珍惜家庭

发表于 2014-2-1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挺住”,这种就地撒泼的姿态,之所以能够收到一些灾区般就地洒泪的戏剧效果,不是主张性业自由、卖淫合法化者在中国一夜之间队伍壮大了,也不是全民的三观凌乱到这般地步了,而是积蓄已久的、对包括央视在内的、权力化了的社会评价姿态及社会管理方式的不满与抵抗。

    这是一种几近拧巴的声音。是一群叛逆者希望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却屡屡失望之后的习惯性抵触。他们能在几无挑剔的个案中,感受到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权力人为化、随意化了的运作现象。他们用几乎病态的心理审视这个社会,以不合作姿态宣泄自己的不满。比如抓大V大谣,比如问你幸福吗,比如这次的揭莞式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14-2-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巅峰看客 发表于 2014-2-10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者从东莞市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其中对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和涉黄酒店所 ...

   东莞市委对中堂、黄江、凤岗、虎门、厚街五个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东莞市委能不知情?广东省委应当对东莞市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才对。

   南江政府不知有个本土红灯区?南江政府也应当对主管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发表于 2014-2-1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有些人呢?台面上仁义道德,背地里你有几个敢说没有买个小淫,嫖个小娼。
难道不觉得妓女比贪官强吗?贪腐可能亡国,娼妓未必烂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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