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9时50分,阆中水上治安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称,一名女士在滨江路鱼翅广场处跳河轻生。接到报案后,5名接处警人员赶往现场并顺利从嘉陵江中将女子救回。据事后了解,该女士上初中的女儿不好好读书,还交了男朋友,并且还离家出走过5、6次,女士很伤心想不通,才有了这轻生的行为。
参与救人的接处警人员告诉记者,当他们赶到现场时,那名女子神情恍惚,已走到距离江岸约50米左右的水中,河水淹到了女子的大腿,而当时女子半蹲在水中,只露出了个脑袋。当水上治安大队的人员到达现场后,一名接处警人员曹军不顾寒冷脱下外衣和鞋子跳进冰冷的河里,走近女子的身边施救。曹军告诉记者,当时,那位女子的眼睛是睁开的,可能当时比较冷,她全身是僵硬的,没有反抗的意思。
救人民警曹军说,“我赶到她身边以后,发现他眼睛是睁起的,然后我就说,老乡不要紧张,我们来救你了,当时我看到她眼睛里面有一种求生的希望,然后另一个民警(西城派出所民警敖阳)也赶到她身边,我们一起拉着她的膀子,把她救了上来。”
随后,在水上治安大队及沙溪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全体人员的配合下,将这名女子送上救护车,开往医院。
由于救人心切,在水里走的太快,曹军的脚被江中的鹅卵石刮伤,他告诉记者,当时脚已经在流血,但是为了能够尽快的救出轻生者,他完全已经忘了疼痛了。
据了解,该女子姓廖,38岁,东兴乡人,现暂住在巴巴寺,由于自己上初中的女儿不好好读书,还交了男朋友,并且还离家出走过5、6次,非常不听话。这次又是由于女儿离家出走,所以廖女士很伤心想不通,才有了这轻生的行为。目前,截止记者发稿,廖女士身体已脱离危险。
在这里,我们祝愿廖女士早日康复,同是也希望廖女士的女儿能够体谅父母的心情,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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