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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号外:旺苍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旺苍宏明公司欺诈消费者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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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号外:旺苍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旺苍宏明公司欺诈消费者合同纠纷一案
消费维权难,难于上青天!售前是上帝,售后在地上!
201368日,本人在旺苍县宏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提取东风悦达起亚智跑新车一辆,2013524日销售商就对所购车辆进行了维修,维修原因是“换挡发生粘滞、卡死”,更换手动变速器差速器杆拉线。销售商在销售车辆时,未以任何书面和口头形式告知消费者车辆接受维修的真实信息,没有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
就旺苍宏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一案,经县消协两次协调,中国舆情在线、华西都市报、广元晚报和新浪四川在线等二十多家媒体和网站报道和转载,仍不能唤起不发销售商的良知,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让消费者很受伤!20131115日,消费者就此事向旺苍县工商局进行申诉,经过艰苦卓绝的受理、立案、调查和案审等执法程序,历经102天,目前仍不能结案。
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未取得消费者同意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费用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有效告知下列情况:(二)与行业服务有关的内容、项目、规格、质量、费用、检验检测报告、维修服务记录、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可能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危害情况的警示。
根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三)销售已使用过的商品或者经过维修的商品而未明示的。销售商的行为已经构成商业欺诈。
在消费者购买后继续存在同样的问题,20131116日,在广元金悦顺4S店检查分析,更换了离合器压盘和离合器分离轴承后,仍没有解决换挡问题。
迫于无奈,2014217日,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旺苍县人民法院于2014218日经立案庭审查,决定受理此案《(2014)旺苍民初字第327号》,并转交民事庭进行审理,希望能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在此,特别感谢长期以来对案件进行关注的记者朋友们和网友们,希望你们能继续予以关注,也希望能借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对商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尽量避免受到不法销售商的欺诈,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关注民生,为民务实,让全体民众有个放心消费的环境,本人也将实时更新案件的进展情况
  有图有真相:

东风悦达起亚维修系统记录

东风悦达起亚维修系统记录

新车交接检查表,没有任何告知经过维修

新车交接检查表,没有任何告知经过维修

工商部门出具的说明,很清楚的欺诈行为!

工商部门出具的说明,很清楚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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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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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坐!

发表于 2014-2-2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消费者!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328657071 发表于 2014-2-25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消费者!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代!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4-2-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随风168 发表于 2014-2-25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支持!

建议消费者可以直接和厂家联系,说明情况.我觉得厂家应该会引起重视!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328657071 发表于 2014-2-25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消费者可以直接和厂家联系,说明情况.我觉得厂家应该会引起重视!

谢谢!应该让不法销售商得到法律的制裁!

 楼主| 发表于 2014-2-26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2-2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hai.gif

 楼主| 发表于 2014-3-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壳一片空白 发表于 2014-2-28 2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4-3-26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庭审中,被告旺苍宏明、资阳辰宇飞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售前进行维修、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资阳辰宇飞亚公司是否具有维修经营范围需限期举证,2014年4月1日继续庭审!感谢所有朋友长期以来的关注,有进展第一时间给大家汇报!
:)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特别感谢我亲爱的母亲,70多岁的人,天天为这个事情担心,常常询问进展情况,精神高度紧张!再次谢谢妈妈,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限期举证,销售商未能提供有合法汽车维修的经营资质,销售商在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也未在工商部门核准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前提下,擅自对消费者所购车辆进行维修,属于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在销售时,也未提供《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证明其维修后是否达到出厂质量标准,消费者有理由推定车辆在销售时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希望法院能秉公司法,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11 21:51
随便个猫儿狗儿都可以修车: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12 10:23
明显的欺诈嘛,公道自在人心,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住,没有告诉大家,在4月1日第二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1.97.x 发表于 2014-4-11 2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随便个猫儿狗儿都可以修车

确实,无证、无照,无法无天的经营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1.113.x 发表于 2014-4-12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显的欺诈嘛,公道自在人心,关注!

谢谢关注!售前维修,销售时不告知,再简单不过的欺诈行为了!:handshake

发表于 2014-4-1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法院准备选个黄道吉日宣判,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待。

 楼主| 发表于 2014-4-1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328657071 发表于 2014-4-12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法院准备选个黄道吉日宣判,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待。

估计是!:lol

发表于 2014-4-15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坚决支持!若有什么需要帮助,本人愿出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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