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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又子子

[群众呼声] 给四川省南充市市委书记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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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新闻曝光 发表于 2014-3-12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能有人收了红包,不敢开腔!稳起!

就是,。楼下卖家自己把消防过道占完了,然后又把对面卖了,喊这家修,

对面这家说人多不够住,结果是用来出租!!

城管什么时候拆呀??!!!!!!!!!!!!!!下《十日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面这家说人多不够住,结果是用来出租!!

城管什么时候拆呀??!!!!!!!!!!!!!!下《十日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年了!!!

发表于 2014-3-16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4-3-1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赚点料辣椒的路过

发表于 2014-3-17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4-3-17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3-1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3-1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

发表于 2014-3-20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叫唤没用,政府不不得管你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房子是你住又不是市委书记住,他想关他屁事

发表于 2014-3-2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

发表于 2014-3-2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了解整理这规定那规定没多大用的,去了解一下事主的背景才最重要。也就知道了那些部门为啥不去动。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发表于 2014-8-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客。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城管局长再让走程序,又走了半年,说交给下面的人了。下面的人说交上面了。找到市城管局,告之不会交上来,让找顺庆城管局。原来一直就在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这里批呀。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搭建”一年半,五百多天投述到“顺庆城管”,还是不拆,却装修使用了。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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