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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区教育局李局长及李光珍校长若不回复,我就这样写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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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焦点访谈栏目组:


我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教育局的一名普通教职员工,在百忙之中打扰您们工作了,但是以下信息也是你们工作的职责所在,敬请引起高度关注,也才能体现出“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原则。作为一名巴州区三小普通教职员工,对政府职能部门也有监督的权力,相举报以下一件事情,望给予高度关注。
1、《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巴委办〔2012〕32号)和《关于印发〈巴中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巴委办发〔2012〕7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根本没有认真执行并落实。
2、在这样的一个贫困革命老区仍然有一部分人在享受“在编不在岗”的“优惠”政策,相关职能部门在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时,在工作中走过场,而是做到了保护关系户,对没有关系的人员做了认真的清理。我们巴州区第三小学部分教师现在还享受“在编不在岗”的待遇,在外兼职,空占学校编制,是不是某人的关系呢?在这里可以实名举报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典型范例(谯守红、男、巴州区人、三小教师,多年实行停薪留职,先前在龙泉外国语学校、据说现就职兴文大学城里面。
3、2012年市委、市政府发文,对填报材料时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机关事业单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可到现在此项清理工作根本没有到位,严重走过场。
4、刚才举报的人员只是巴中全市“在编不在岗”的一个缩影(第七小学、第九小学、第十一小学、凌云中学岳曲、市区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都存在“在编不在岗”的情况存在),各个单位都存在此类现象,在教育部门最突出。
5、前期在四川省最有名的论坛——“巴中论坛”中发了一篇《敬请巴州区教育局李局长及三小李光珍校长的回复》的贴子,受到网友们在论坛中高度关注,鉴此情况,贴子被无故地删除了。此删贴的目的,就是想不让此事件爆光。

望贵栏目组给予高度重视 ,为革命老区人民做点贡献,给予各职能门一个监督作用,努力做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老区人民感谢您们,老区人民欢迎您们!

                                                           一名普通教职员工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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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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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 14:47
麻辣论坛的管理者们,这种帖子就不应该删除,还应该置顶,因为很可能是真实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社区不会删除,版主早就被没收了删帖权的。

发表于 2014-3-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一下

发表于 2014-3-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确实有,应该查查,但是好像这些人虽然在编不在岗,却没有领工资,工资都给学校用了,至于是不是公家用了,这个恐怕只有元方知道哈

发表于 2014-3-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4-3-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小该查查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起来是有着事啊,支持,版主应该删不到吧!

发表于 2014-3-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每个学校都 有,就看查不查:@

发表于 2014-3-1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属实,应该严肃查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 17:44
当不来领导就下课

发表于 2014-3-1 18: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编不在岗,确实是错误,应该清理。但是,楼主,你举报人家,你是不是个小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 18:48
十二楼,五毛领好,滚!
发表于 2014-3-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教育局长应该知道的!

发表于 2014-3-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直接向教育局反映

发表于 2014-3-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第三小学校
关于《区教育局李局长及李光珍校长若不回复,我就这样写哈!》的回复
yan15026456224 网友:
   谯守红是我校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借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情况属实。感谢关注。
                                                           巴州区第三小学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发表于 2014-3-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loveliness::loveliness: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 20:50
民办可以从公办借调?是哪门子政策哦。回复的语言闹天下之大笑话。:lol: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1 20: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3-1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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