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州市乌石镇三教村农民廖美连进京上访,被政府工作人员劝返途中,向工作人员索要上访费用500元。事后,廖美连被雷州市公安局以敲诈勒索为由行政拘留10日。廖不服,向湛江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据《南方农村报》10月30日报道)
访民向劝访工作人员索要路费,不仅讨价还价,还以跳车作为要挟,让人乍看起来确实有些讹诈之嫌,不可思议。然而,当问题出现戏剧性转折,被劝返访民因此而被拘留10日,另一种不可思议同样也涌上心头。
首先,从访民的利益角度说,上访的目的就是希望案件得到彻查,最终获得更公平合理的补偿,也包括挽回上访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应该说,访民的这个要求不过分。此情形下,政府工作人员将其劝返,就应该帮助其解决这些损失。
其次,据报道,之前访民向工作人员索要上访费用3000元,工作人员答应返回雷州后再商量。结果,访民路费从3000元跌到500元,还要以跳车来“要挟”,不难读出访民有多少无奈。从诚信角度讲,政府工作人员既然答应了,也算是有约在先。此时不履行承诺,反而对访民处以行政拘留10日,这何尝不是讹诈呢?
所幸,湛江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为雷州市公安局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孰是孰非最终有了定论。至此,不得不提醒某些公权部门,出尔反尔、滥用权力规则早晚都会被揭穿的,还是多遵循法律、政策、道义、规则办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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