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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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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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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1
女人净身出户这样太不合情理?夫妻共同付出就应共同分割,这样才能体现男女平等,现在生活男女付出不都是平等的吗,谁有能说谁付出的更多,从古至今女人付出远大于男人的付出这点是可以理解,我非常赞言代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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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1
我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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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陕西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2
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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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2
一点对女性都不公平,应该给女性补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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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2
这背后是间接的调控房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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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3
早该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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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3
早该如此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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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4
不支持哈!现在社会结婚离婚自由,原因甚多,如果我作为男方,如果我的婚姻不幸,反复三次四次结离,那我乞不是一无所有了?如果我作为女方,如此反复三次四次甚至更多,那我真为自己庆幸你下辈子投胎还做女人,某某代表的发言不切合实际,有拉偏架之嫌!我个人意见:婚前一切财产为不动产,是谁归谁,不管事态怎样发展,做为对方,谁也带不走,婚后一切财产,按法律来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有一半,在这里我作为男方,站在公众对保护妇女,同情弱者等方面立场,我个人建议可以实行四六或三七分配!同意的友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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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4
女性净身出户婚前买的房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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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4
女性净身出户婚前买的房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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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4
女性净身出户婚前买的房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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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广东汕头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6
终于有为女性说话的了,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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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西藏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我觉得只谈婚姻破裂就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不但不合理,更失去公平性。应该有一定的条件,如婚姻持续的时间,主要过错方等。不但要对女方公平也要对男方公平,所以不能说一旦婚姻破裂就一定要给某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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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眉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确实不公平。女人把大好青春赔上。到最后一无所有。对女性太不公平了。我觉得应该给予女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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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广东汕头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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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出轨,过错方都应净身出户。中国的离婚率那么高,现有的婚姻法犯错成本又太低,根本不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尤其对孩子的伤害很大。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遏制高离婚率和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建议修改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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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LAN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支持,早就该这样了,女人生娃娃,带娃娃,也太大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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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LAN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09
支持,早就该这样了,女人生娃娃,带娃娃,也太大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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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10
这个现实让我们不愿意结婚,身边受伤的女人实在太多,30多岁重新谈恋爱还怎么和二十岁来比,一个女人把自己的青春都给了男人,请问男人又给了女人什么?我觉得,不要结婚了,也不用生孩子,省得离婚的时候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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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2:10
这个现实让我们不愿意结婚,身边受伤的女人实在太多,30多岁重新谈恋爱还怎么和二十岁来比,一个女人把自己的青春都给了男人,请问男人又给了女人什么?我觉得,不要结婚了,也不用生孩子,省得离婚的时候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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