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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代表谈婚姻破裂:女性净身出户不公平 应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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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4
婚姻的破裂要看主要责任方是谁,男方的过错则该给女方的赔偿,法院判时可多判;但是廿女方的过错,特别是“红杏出墙”,不顿家庭子女,父母等原因引起的离婚,不但不能多判相反正应向男方给予赔付才公平。无原则的迁就将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6
我的认为是错误的,女人都是不知好歹,女人都是背着自己的老公和别人在一起,女人犯贱才会害自己家庭破裂,女人要有做女人的原则,,难道买不房子就不结婚了吗?你们完全吓说,不值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8
婚前财产女方没资格要,是男方父母的东西,男女是平等.给补偿, 发起者有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8
强烈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38
终于有实用的建议、这样男的才会有所收敛、不会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离婚才不会那么的草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44
女人都是有很多喜欢在外面找快乐,如果很多女人都不要犯下自己该犯的错,就不会存在离婚的说法,对方也要做好自己,什么公不公平,那女人背着自己的男人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又对自己的老公公平吗?你们怎么就不说说你们女人?可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45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45
不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8:52
婚后可以分,婚前不可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01
这个提议太好了。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01
这个提议太好了。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01
这个提议太好了。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02
建议采取“房屋价值=购房款+装修+家具”的计算方式来测算。  男方出了购房款 装修以及购买家具呢?

发表于 2014-3-12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自立的女性没影响,对全职太太影响大!还是应该区别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10
支持,应各一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18
应补偿。我跟老公刚准备结婚时他爸爸们买房,说是给我们的礼物,但结婚后才知道房子写的他爸爸妈妈的名字,我们一直在绐按结。后来我们又自己买了套房子,办证件填资料的时候,我因为上 班没时间,都是老公办的,因为售房小姐说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写谁的名字都一 样,我老公写了他的名字。像这类似的事情如果没有补偿,对女性则太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3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12 19:39
离婚后应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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