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仪陇县先锋镇乘客车到金城镇,售票员要求按法律规定应当免票的两位儿童(其中一名尚无法行走,抱在成人怀中)购买全票,当时,车上尚未满员,且只有两名儿童,乘客对此持异议,售票员的答复是:因仪陇县杨桥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现正在严查过程中,国家安监局的有关人员正在仪陇县新政镇驻守处理有关事故,相关执法机构要求不得有任何超员情况发生,包括婴幼儿都必须买票,称就是刚生下来的人都要算钱,否则就算超载,要接受相关部门处罚。最后,两位幼儿的家长均不得不为儿童购买车票。
对于客运车辆携带多少免票儿童算是超载的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的五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按照该条规定,身高1.2米以下的免票儿童,只要未超过所乘客车核载人数的10%时,是不算超载的。
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没有查明的情况下,作为乘客,我们不能轻信售票员的言辞,我想作为一级或几级地方政府及其执法机构,总不会为了弥补之前的监管缺位或整顿客运市场以防事故再发,就不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就不依法办事,就凭地方行政首脑个人主观想法,对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却要求客运车辆坚决执行,由此增加老百姓的出行难度,且增加了老百姓的出行成本。总不能让其他老百姓为事故有关责任人承担代价,那没有出事之前,相关部门又到哪儿去了?
如果这是客运营运者擅自增加在旅客身上的,那有关部门也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顿,严防其趁乱获利,并损毁有关机构名誉,致使百姓骂声一片。
另外就是建议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价格,要求客运车辆在车厢内显眼位置张贴客运全程票价,防止乱涨价,每过一年春节就涨一会,涨了就不再降回来。的确运营成本较以前增加不少,但涨价还是应有据才行,不然国家对其管理不就是空话一句,相关监管机构也是可有可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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