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四川怡海房地产公司于2011年底签定了《绵阳市涪城区石塘镇二环路蟠龙村民,楼房村统规统建房》的消防施工合同,合同定于2011年底动工,于2012年底完工。由于当时四川怡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给我讲这是统规建项目,属于政府重点工程,又有和石塘镇政府签定的合作协议,看起来该工程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我们就按合同约定向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履约保证金300万元,这钱是我向亲戚朋友借的,按照合同约定如在2012年底完工,我还亲戚朋友这些钱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可是该项工程直到现在都没有动工的迹象。由于该工程在2012年底都没有动工,我的亲戚们都着急了,纷纷要求我还钱,于是我在2013年不断和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断的推诿,不与我协商,不与我沟通,直到去年底,该公司董事长李晓芳终于约我见面,见面换来的是他们一顿暴打,把我打进了绵阳市中心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也到了春节,我就回家过春节了,当地公安机关有报警和出警记录,至今该案件当地公安机关都没有处理相关责任人,不知是何原因。过完春节我对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调询,发现当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工程投标中存在骗标行为,现将相关骗标证据汇报如下。 一、 该工程是在2011年6月28日的绵阳晚报上对外招标的,投标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2011年6月8日成立的、当时根本不具备开发资质。经查实当时的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显示是:1、营业执照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投标文件中夹带的是绵阳怡海实业集团公司的资质。3、当时三家投标的公司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芳的朋友,这明显是围标,骗标行为。三家公司分别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名叫董东万,没有授权委托书,;四川科学城神工置业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名叫邓亚琼,此人四川怡海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芳的座上宾,关系密切;四川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名叫李强,此人是给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安昌路上海公馆的项目建筑老板,这明显是围标行为。 二、该工程是在2011年7月13,14日发布中标公告的,当时中标单位是: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并无任何开发资质。 三、据我调查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1年7月10日中标后先后和《四川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保证金400万元。云南滇源建设有限公司,收取保证金400万元。四川良和消防公司收取了保证金300万元》签定了施工合同,分别向三家公司收取了保证金共达1100万元。 四、由于四川怡海公司的原因导致该工地没有动工,使四川华海建设集团公司下的分包商在去年不断的向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要退还保证金,一至以来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导致分包商不断的上访到区、市、省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去年石塘镇政府把该项工程保证金的问题作为主要的维稳工作来抓,由于四川怡海的围标骗标骗保证金的行为,给当地政府和社会带来相当大的不稳定因素。基于以上问题,我们强烈要求绵阳市人民政府能为我们这些被骗的受害者作主帮我们主持公道,现我们将相关述求如下。 1、由于该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绵阳市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围标,骗标,骗保证金。违反招标法,涉及金额巨大,造成社会恶劣的影响,我们强烈要求绵阳市政府废除该公司的标书和合同。 2、退还我们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赔偿我们的损失。 4、追究四川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中的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谢谢绵阳地区的各级政府领导能及时处理为盼,我代表全家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名举报人:李念 联系电话:151829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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