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牌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红牌楼街道办事处
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手段,全面推进街道办事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武委发[2003]52号),制定红牌楼街道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及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要求,提高办事处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高效便民的政府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办事流程、编制职位职责说明书,制定规范化服务细则,公开政府信息,建立政府服务中心,推进电子政务,使公众办事更为简便,机关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公示、通报、会议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大力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通过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达到程序化、规范化要求。
(四)建立系统完善的行政监督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建立行政决策责任制、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制、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制以及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使行政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
三、实施步骤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2004年7月起,全街道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2005年6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宣传阶段(2005年1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全街道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印发办事处有关文件,组织试点单位经验交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动员、宣传,使广大干部提高对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参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培训、学习阶段(2005年2月):由党政办公室对全街道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理论、工作制度、工作规则的培训。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容,熟悉有关工作规则和要求。
(三)实施阶段(2005年2月—2005年3月):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制定并上报本单位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并在街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牵头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反馈信息。通过全面推进,逐步达到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月—2005年6月):街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果进行逐项验收,总结经验并提出建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会,表彰先进,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逐步提高水平,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1、制定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完善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制定《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以及《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通报暂行办法》。2005年1月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提交街工委会审议。
2、建立和完善红牌楼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组织。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成立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面向社会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公开聘用10名涵盖经济、法律、工程专业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成立红牌楼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组织。2005年2月底以前完成。
(二)建设高效规范便民的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务服务体系
1、整合部门办事流程,制定办事流程导引图。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在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基础上,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方便办事群众为目的,大力减少办事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流程引导图。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工作要求:各社区、机关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整合办事流程,制定办事流程导引图,于2005年4月底以前报街道党政办公室。办事流程导引图经审核后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或编制服务指南等途径统一对外公布。
2、完善公务员职位设置,编制职位职责说明。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区人事局、区委组织部要求,落实机关编制。
3、编写《规范化服务细则》。各社区、机关各部门编制本单位《规范化服务细则》。《细则》内容包括本单位对外服务项目(含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时限要求、服务效能投诉途径等。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工作要求: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于2005年3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细则》编制工作,4月底以前报街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等途径对外公布。
4、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1)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2005年3月底以前完成,经清理后,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收费及相关目录按法定程序在媒体上分期公布。(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必须规范处罚程序,加强自由裁量权管理,避免执法随意性,坚持持证上岗、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十不准”规范以及《成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3)认真实行行政审批窗口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告知承诺制”。
5、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审查备案工作。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1)机关各部门按照《成都市武侯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暂行规定》中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对本单位2004年1月以来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于2004年12月底以前报党政办备案。(2)2005年1月开始,机关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按《成都市武侯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暂行规定》执行。
6、推行告知服务制和首问责任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期等情况一次性全部告知服务对象,严格执行《成都市武侯区首问责任制若干暂行规定》,牵头单位要做好执行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7、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指导各社区、机关各部门探索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模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新建办公楼落成后再定)。
8、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尽快制定出全街道电子政务建设方案草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议后,根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全辖区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逐步实现全街道机关内部电子交换;通过外网建设,实现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推进窗口部门和执法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在线审批。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积极贯彻落实《成都市武侯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严格执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条不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1)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公开内容并结合实际于2004年9月底以前拟制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按目录逐项以相应的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04年12月底以前目录内的公开项目必须全部公开完毕,为民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2)各社区、机关各部门涉及的有关行政审批和面向公众办理的其它手续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等,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牵头单位:街道目督办
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应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四)建立系统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和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1、推行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制度和行政效能投诉、告诫制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规定》,推行行政问责制,严格行政纪律,对行政效能低下,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严格追究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引入科学、公正的民主评议机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邀请公众参加评议政府机关,拓展社会公众参与评议政府的途径,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增强评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2005年4月底以前完成此项工作。
3、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牵头单位:街道纪工委
工作要求:办公场所公布投诉电话,实施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将投诉及处理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评估考核体系,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4、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目督办
工作要求:参照《成都市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于2004年12月底以前制定出《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各部门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制度设计和落实情况、公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公务员的业绩、行政投诉处理情况及追究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和考核,奖优罚劣,拉开档次。
五、保障措施
(一)将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单项目标管理
牵头单位:街道目督办
工作要求:党政办负责制定《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办法》,于 2005 年1月底以前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提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议。
(二)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相关理论和知识培训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关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理论和知识以及职位职责说明编制的培训,2005年1月制定培训方案,2月开始组织实施。培训对象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确保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经费、人员、措施的落实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工作要求: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保障实施经费,建立相关制度,落实各项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奋斗目标的需要。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深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领导。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明确职责
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街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街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牵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落实。执行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制度和措施在本单位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各项措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此项工作纳入单项目标考核,成立由机关代表、市民代表、企业代表、专家代表等组成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督查小组,由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不认真组织实施的单位,要扣减相应目标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注重宣传
要积极通过《红牌楼简报》等载体及时报道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包括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政府服务效率的提高、政府服务质量的改善、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认可情况等。
中共红牌楼街道工作委员会
红牌楼街道办事处
200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