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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康冷雨

[原创] 成都停车收费暴涨500% 利益链的台前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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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有理,支持一个。现在很多城市都是这样在收费,这费该收吗?谁有资格收?怎么使用的?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3-29 15:27
支持楼主,这些收费员的工资应该让政府出补贴费用,公众交通,买车交养路费,交税,为啥还要这些时候单独再交这么高的停车费,即使交也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费用。这些背后的利益连没有人监管,归根到底不是政府无能,还是政府体制问题,没有权利分开,没有监管机制
发表于 2014-3-2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我们这儿也是,停车场普遍存在问题,是否涉黑,涉及权利寻租,需要第三方调查!社会资源岂能由黑社会和基层行政部门用于分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3-2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公开,严惩腐败。

发表于 2014-3-29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必须严查腐败,公开账务,公开攫取公共资源牟取暴利的链条!这是人民的呼声,不容视而不见!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括城管在内都无权收取道路临时停车费,追查违法收取占道停車费收到何处去了,用到何处去了?向地方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查!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占道停車收费从12平方公里一次暴扩至600平方公里 无须投入就可获取暴利。
可这些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收费到哪去了?企业有权占用公共资源收费吗?请成都发改委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发改委:为什么停車收费文件没依法报省、市政府批准?为什么发改委网没有停車收费文件原文?为什么通知各区县机关的公文上,会违法出现企业名字?占用公共道路资源过高收费,收费用到哪去了?请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23日下午4时,因住处无停車场,在家门口街面因停車一天被收费70元争议,110巡警2人到场调解1小时无果。派岀所又出警到场,要求收费员删除停車记录,只给付20元了结。110巡警称,在家门口街面因停車高收费争议纠纷大量存在,可找社区岀面协调少付费。   
   据110巡警从收费员处了解到,成都交投停車公司将该街面停車处以13万元承包给了某公司收费。成都交投停車公司作为企业单位,有什么资格霸占公共街面?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春熙辖区,一車主前几天中午回家吃饭,在门口街面停車15分钟,被收费员强行要收费10元,引发激烈争吵拒付,不少群众认为收费太黑了。
发表于 2014-3-3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费确实有点高了

发表于 2014-3-3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抢钱啊!!!!!!!!!!!!!!!!

发表于 2014-3-3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一座不敢去的城市。:@:@:@:@:@:@

发表于 2014-3-3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上海,我朋友说问停车收费怎么收,对方说7块,以为是一天,再问,是一小时!
发表于 2014-3-30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的心太狠了

发表于 2014-3-30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各地城市都一样,管理上的无能。个人感觉,城市街面、街道、广场等都是公共场所,人民、市民都应该享有自由来往、停靠休息等权利,只要人们不违法。政府和相关部门(交警、城管、办事处等)只有管理的权利,应该没有利用公众资源牟取暴利的权利。不要借管理收取管理费,毕竟你们还领有纳税人给予你们的工资俸禄和待遇。没能力管理,设立该单位和人员有何用呢?以收钱代管吗?这还用得着你们管理吗?所以管理无能。

      个人认为,借着管理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利用公众资源或国家资源牟取利益和金钱是不应该或应当取消不合理的收费。相反,就是管理无能,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损公肥私,这就是社会上严重的腐败。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公众资源、国家资源都要回报于人民。而现实,全国上下都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损公肥私。这不是腐败吗?又何来国家资源、公众资源的福利回报于社会、人民呢?

      查腐败不只是针对贪官个人,同时也要查办以单位职权牟取私利,损公肥私的社会丑恶现象和腐败。否则,国家资源、公众资源就成为个人、个别组织、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资源。这样民不聊生,就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走向资产阶级社会。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街面、街道、广场,府南河边过道都是公共场所,应取消收费,还路于民。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街面、街道、广场,府南河边过道,都是公共场所,企业无权占用滥收费牟取暴利,如果企业能占用收费,任何人都可占用,应取消违法收费,还路于民。

发表于 2014-3-30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zf的任何行为都是有理由的,

发表于 2014-3-30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屡试不爽,当你不愿意付钱停在线内,找个没有线的地方,十分钟之内你会发现靠死有交警过来贴罚单,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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