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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义”实施办法能否不跟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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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2:57 | |阅读模式
2014年3月18和19日,川报网连续转摘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核的“九义”实施办法中的若干亮点:诸如四川拟将“免费提供作业本”“小班化教学”写入法规,就近入学、大班额,“9月1日前”入学坎或变“开学时间前”等等。对此,本人想问的是,四川“九义”实施办法能否不跟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呢?
[size=14.399999618530273px]  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体现的是缺乏监督意识。早在2006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就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事过七年多了,在四川省政府也据此规定业已执行这一政策的情况下,省人大“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目前财政已经实行了免费提供作业本,建议将此内容纳入相关条款。”从本人了解的情况看,政府对就近入学,小班化教学,大班额等等义务教育法中提到的问题早已着手解决,虽然不尽如人意。但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相关人士差不多就是“事后诸葛亮”,没有适时、积极、主动履行监督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的责任,相反是跟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把政府业已执行的法律写进地方法规,这难道不是缺乏监督意识的表现吗?
  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体现的是缺乏担当意识。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代拟稿)一文可以看出,草案内容中频频出现参照山东、湖南、浙江、陕西、北京、河北、湖北、山西、上海等等省市的字眼,可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试问,要是这些省市没有出台相关办法,四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难道就胎死腹中?诚然四川的实施办法一文中也提及结合四川实际,那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经实施快八年的情况下,我们四川人大的相关人士把我们四川的实际弄清楚了吗?难道政府已经执行的法律或者出台的措施就是你们眼中的四川实际?政府还未执行的法律或未出台的措施就不是我们四川的实际?如此跟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唯政府马首是瞻难道不是缺乏前瞻意识吗?难道弄清政府何人大的关系了吗?难道这就是你们应该具备的担当意识吗?
  在政府屁股后面转悠体现的缺乏前瞻意识。比如以“开学前”作为硬性杠子这点就值得考虑。首先是对开学时间的认识有分歧,其次是从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看,孩子大小几天不说明问题,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孩子的今后的学业。再次是,从现实生活中的可能性看,介于9月1日前后出生的孩子毕竟是少之又少,尤其是落实到一个学区的适龄儿童的时候。因此,这一硬性入法规定显然欠考量。假如能够前瞻一点,规定为“开学后半个月或一月内内满六岁的适龄儿童,在父母、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入学”,这难道不更人性化吗?不更有利于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吗?
  鉴上述考量,本人想问的是,四川“九义”实施办法能否不跟在政府的屁股后面转悠呢?
  
  资料来源:
  1.四川“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草案)”正在审议-四川日报网
  http://politics.scdaily.cn/szyw/ ... 90765.htm?node=3605
  2.
  四川拟将“免费提供作业本”“小班化教学”写入法规-四川日报网
  http://politics.scdaily.cn/szyw/ ... 90035.htm?node=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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