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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xu198725

[民生杂谈] 通江宕派围殴半百老人,欺诈消费何以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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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XMZH 发表于 2014-4-2 16: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住在派出所对面,昨晚10点过回家路过派出所门口时,也进去看了一会儿热闹。我看到的是:老李起初在找姓 ...

你看到撕最后撕断了自己的肋骨 。  我们只尊重事实。 事实是,有人重伤有人安然无恙
发表于 2014-4-2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4-4-2 15: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理何在啊啊”网友:
            通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你帖文中所陈述的情况,
根据局长、政委的指示 ...

公安部三项纪律:
             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4-4-2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475541751 发表于 2014-4-2 16: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社会风气如此,戴着人民警察的帽子,干着畜牲不如的勾当,早已看透这些事,凡事不关己靠边站,反正警 ...

    酒后滋事,该打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抽烟不带火 发表于 2014-4-2 20: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酒后滋事,该打

请问,受害人换成你家人 你还是会发出如此的声音么?再说一句 受害人没喝酒 谢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0:59
看了这么多,其实楼主不冷静,客观说,通江治安整治后,杂娃少了,今年大气候整治后,歌舞娱乐场所都基本规矩了,进出的人大家也就看的出来是些啥子人,唉,派出所打人?老百姓不大相信,为啥?因为不是跳很了的话,警察不会等你无理取闹到底,肯定会制止的,结果就被当事人说成打人了,听很多人说在唱歌那里就跟警察雄起的,还把别人的摊摊砸了,咋没见说喃?还咒别人年轻女警察咋没说喃?

发表于 2014-4-2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才路过,听说也有警察受伤。这个社会乱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8.6.x 发表于 2014-4-2 2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这么多,其实楼主不冷静,客观说,通江治安整治后,杂娃少了,今年大气候整治后,歌舞娱乐场所都基本规 ...

请问,你看见摊子被砸了吗?打人不相信?有验伤报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1:03
各位评论的看观,麻烦你们看清楚在回帖,

发表于 2014-4-2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清楚再下结论,警察也没有那么无聊吧~:funk: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否极泰来123 发表于 2014-4-2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大家看清楚再下结论,警察也没有那么无聊吧~

对 看清楚再下结论,警察他不是无聊 是性质恶劣,为什么不带走任何一个KTV的工作人员进行对峙呢?

发表于 2014-4-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8.6.x 发表于 2014-4-2 2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这么多,其实楼主不冷静,客观说,通江治安整治后,杂娃少了,今年大气候整治后,歌舞娱乐场所都基本规 ...

摊摊砸了现场在哪?  证人在哪 ?  咒女警察咒断他肋骨了么 ?  打人就是不对 ,正当防卫也只限于个人,而不是多人围殴一人 。

请尊重事实, 受伤的警官在哪?  不就是拉扯女性时被抓了一把么?  伤呢 ?  去医院鉴定下拿来一比,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不可能人家比你横, 还会让你打成骨折 ,这就是事实 。

不好意思, 本人只看事实 。

发表于 2014-4-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照片就知道是喝了酒的,当时具体是什么情况楼主你就真的说的清楚?你所说的就一定是事实真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1:04
那些还在说受害方,麻烦你们来中医院看看是不是骨折,骨折可是够轻伤的,轻伤够刑事责任,如果说受害人犯了可以被警察处以够型责的行为来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1:05
现在是一个明白消费的时期,有谁会被别人收了三次费才明白被人多收了钱。不太可能哦还是成年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否极泰来123 发表于 2014-4-2 2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照片就知道是喝了酒的,当时具体是什么情况楼主你就真的说的清楚?你所说的就一定是事实真相?

那你看错了 谢谢 照片上面的人是去保释的人 而不是去KTV的人!一滴酒都没有喝好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1:08
Fuck 好坏

发表于 2014-4-2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情必须严打,必须枪毙那几个共产党的败类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90.18.x 发表于 2014-4-2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是一个明白消费的时期,有谁会被别人收了三次费才明白被人多收了钱。不太可能哦还是成年人。

请看清楚原文好么?

发表于 2014-4-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 通江是个小地方 , 回帖的有宕派的有金帝的,自然也有受害者亲属。

纠纷么 ,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是动手打人就是不对, 何况是在派出所内 , 如果小市民在派出所内人生安全都会受到威胁的话 , 那么派出所再有理也不过如此

伤者目前在中医院接受资料 . 公安局也承认买单 , 却只说先治伤 , 伤好之后再慢慢处理 。 试问看、骨折住院了都有那么多人抓着歪理不放, 伤真治好了 , 你能到哪里说理去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 21:18
披着人皮的畜生,希望受害人上访。希望上面能给这些畜生枪毙。要不就是开除,上梁不正下梁歪!请问这些人也可以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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