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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县公安局关于网传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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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公安局
关于网传“派出所民警围殴半百老人”事件的
公  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以《通江宕派围殴半百老人,欺诈消费何以反受保护!!》、《请大家评评理》等标题,在一些论坛、微博、微信等媒介上大量发帖,反映我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彻查整个事件真相,彻查民警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在网上回复。
      经查证:4月1日晚,诺江镇居民苟某(男,46岁)及其妻李某某(46岁)、侄儿李某(32岁)请朋友杨某某(男,48岁)在金帝歌厅唱歌,其间因收费问题与歌厅服务人员发生纠纷后报警。我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带领3名协警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宕江派出所副所长柳建军、民警张强、李林泽随后到达现场,见到醉醺醺的杨某某、李某等人欲打砸吧台物品和人员,遂加以制止。杨某某、李某转而对处警民警进行漫骂和推搡,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且不听劝阻。民警依法将杨某某、李某口头传唤、带至宕江派出所,在办案区候问室接受调查。此时,苟某、李某某赶到派出所,并电话通知李某某胞兄李某烈(52岁),其侄子李某程(20岁)及亲友张某某等数人也赶至派出所,采取言语威胁、辱骂民警(其中辱骂值班女民警言语极其污秽)、推搡民警,推拉门窗、踩踏办公桌椅等举动,欲冲闯进入办案区,强行要求派出所马上放人。在民警制止过程中,与民警发生拉扯、推搡等肢体接触,在警告李某烈等人已涉嫌扰乱机关秩序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和协警人员将李某烈、李某程依法传唤、强制带进候问室。在此过程中,因李某烈激烈反抗,导致其本人和民警多人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送医院检查,李某烈第十肋骨出现骨折,属轻微伤,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局领导前往医院进行了探视,协调医院进行治疗护理,待伤愈出院后,按相关规定解决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据此,我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金帝歌厅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当晚收费纠纷移交工商、物价部门查处。
       二、民警周明宇、潘朝明停止执行职务,3名协警人员停止工作,等候组织调查,待事实全部查清后,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三、杨某某、李某、李某烈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扰乱机关秩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四、通江县公安局将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以贯之地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维护一方平安。
       五、敬请各位网友明辨是非,客观、公正、理性发言。
       感谢各位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通江县公安局
                                                                                             2014年4月3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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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oh yeah,这年头啊,必须要用两只耳朵来听事才行。

发表于 2014-4-3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是说公安局不可能打人,支持公安~~~~

发表于 2014-4-3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事出真的有因

发表于 2014-4-3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通江公安,你们辛苦了。

发表于 2014-4-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么回事,支持公安

发表于 2014-4-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公安局及时公告真相让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无语了,支持公安局。

发表于 2014-4-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支持警察叔叔,: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4-4-3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此过程中,因李某烈激烈反抗,导致其本人和民警多人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送医院检查,李某烈第十肋骨出现骨折,属轻微伤,身上警棍桶的打的伤痕怎么解释?你们警察谁受伤了?没完的 媒体见,扯淡

发表于 2014-4-3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看了这份申明,与当事人发的帖子相比,明显客观得多,公安局应该没说假话

发表于 2014-4-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的那些帖子,好像大多是水军,专门在炒公安局,这年头,政府是弱势群体哦

发表于 2014-4-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通江公安局是好样的······有错的警察依纪依规依法处理·······不偏袒任何人·····但是也不放过一个违法的人·······
····
·····
····我觉得等会某些人就会在网上说:“伤者是受害人,没得错,不应被查处”,想这样规避自己的违法行为·····他们敢说自己没“言语威胁、辱骂民警(其中辱骂值班女民警言语极其污秽)、推搡民警,推拉门窗、踩踏办公桌椅等举动,欲冲闯进入办案区,强行要求派出所马上放人”这些事吗······
·····

发表于 2014-4-3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的监控你敢放出来么?这就是你们调查的结果?金帝关门 当事警察停职 伤者追究责任,拿监控出来说话 看是互相推搡还是围殴! 扯淡!

发表于 2014-4-3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一名职业媒体人的角度看这件事,个人觉得当事人一方明显有人抱团引导舆论,公安部门显得被动招架,往往有理也会变得没理。这年头,舆论是第一生产力。可以让苏联解体,可见舆论非同一般。

建议公安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网络公关,否则可能节节败退。

同时,建议严厉打击职业水军,故意造谣生事者,净化网络空间。
发表于 2014-4-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监控传上来

你敢么??


发表于 2014-4-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狠简单的一件事情,派出所的监控记录下来了吧 监控放出来不就什么都说的清楚了?对吧

发表于 2014-4-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安,连派出所的办公场所的秩序都理不顺,谈何维护一方平安:victory:

发表于 2014-4-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住在宕江派出所对面的小区,我说句公道话,那晚上公安局应该没有打人,倒是有个中年男的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大吵大闹,声音很大,好像说喊把人放出来之类的话,弄得我们对面几栋楼都睡不着觉。

所以,当事人一方应该有很大责任,公安局应该没有过分哦。

发表于 2014-4-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住在宕江派出所对面的小区,我说句公道话,那晚上公安局应该没有打人,倒是有个中年男的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大吵大闹,声音很大,好像说喊把人放出来之类的话,弄得我们对面几栋楼都睡不着觉。

所以,当事人一方应该有很大责任,公安局应该没有过分哦。

发表于 2014-4-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住在宕江派出所对面的小区,我说句公道话,那晚上公安局应该没有打人,倒是有个中年男的一直在派出所门口大吵大闹,声音很大,好像说喊把人放出来之类的话,弄得我们对面几栋楼都睡不着觉。

所以,当事人一方应该有很大责任,公安局应该没有过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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