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所有评论,我有几点想说一下:
第一:公安局的公告有几点模糊的地方,一是说受伤的人因反抗激烈,导致倒地受伤,公安局的地板应是平整的,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倒地把肋骨摔断的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吧?手、臂、肩或腿倒是可能的;二是从公告内容来看,警察并无过错,为何要停他们的职?若是因“坏人”受伤就停警察的职,哪个警察还敢仗义执法?哪个警察还敢保护人民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第二:看了受看人之女的告网友,个人觉得有条有理,逻辑完整,言语冷静客观,让人相信。
第三:看到金帝那个人的回复慨万千,其它不说了,我也开有一个小饭馆,希望您天天带着你的亲友来光顾一下,请放心,你们天天来组团来,我保证优惠,只收两倍的钱就行了!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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