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想提出疑问 先前为何李某烈等人态度良好 争端为何而起 仅是辱骂推搡民警不配合工作就冠冕堂皇的做个了结会不会太不清晰
其次为何省略部分事实
首先要说的就是该女警 我想赠你一个中国好女警的称号 是你啊 在李被围殴的时候 在周围群众拍照取证的时候 用你瘦弱的身躯死死挡住窗口阻止拍照 事后派出所人员又没收掉在场人员的手机等用意在何 可是可惜了 你这种大无畏精神和黄继光董存瑞等英雄就完全不同了 呵呵
其次 依法执政合理执政的理念派出所人员您们懂吗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何种情况下实施专政您们了解吗
退一万步倘若是李某等人不配合工作采取强硬措施为何把当事人等拖到没有监控的地方实施所谓的合理手段
整段文字就在说当事人等不配合工作辱骂呀推搡呀民警 怎么忘掉描述一下自身的作为
一个巴掌拍不响不可否认 调查事实真像时又为何不全盘托出
请回答
第一:其间因收费问题与歌厅服务人员发生纠纷后报警。民警依法将杨某某、李某口头传唤、带至宕江派出所,
既然是与歌厅服务人员发生纠纷,为何只带走一方 ,求解释。
第二:在民警制止过程中,与民警发生拉扯、推搡等肢体接触,
这种肢体接触比较特别,半百老人为何肢体接触到骨折,求解释
第三:动手的警务人员没有相关的解释,而且这个也只是你的片面之词,
如果真是你所说的不配合,那么为何没收现场人的手机,是销毁证据么?求解释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
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受害人不仅没收到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在公安局被打伤至骨折,
这就是你们维护的社会主义法治吗?
本帖最后由 备忘录的心 于 2014-4-3 19: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