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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通过 群众路线教育把安置群众的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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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17:49 | |阅读模式
  亲爱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仪陇县新县城的拆迁户按规定我们房屋拆了政府二年内还给我们,可我们松海路拆迁了六年才还给我们不说,且房子还给我们已入住了一年之久,可至今未给我们办理产权证,不知为何原因?若是房子质量有问题,就不应该还给我们并入住;若是我们面积、资料、手续不齐,就不应该还房给我们,且通过各种运动清理若干次,最后确定下来的合法面积和我们各种资料手续都齐备合法,为何不给我们办产权?要么就是政府不作为或办事效率差,就是差也不至于差到这个程度啊!领导同志,你们替我们想一下,原拆迁时根本没赔付装修费,房子尽管还给我们了,既未装修,也无家具,有的家里人生了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有的做生意急需用钱周转等等……需把房子抵押贷款可没产权,有的缺钱想卖房子可没产权,况且政府按文件早还房早办产权,此房子就有5年了,若卖房子就没有营业税,更无所得税,买一套房子少则节约税费2-3万,多则10几万……不可思议,假如今后由此造成的损失谁买单,不知群众路线教育,干部是如何关系群众的?请领导关心下我们缺钱急需用钱的急需办产权的安置户,尽快给我们办理产权证。谢谢!

  仪随县松海路安置户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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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2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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