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部县工商局的离退休干部,我们应当享受2007、2008两年的津贴、补贴 为什么不补发?
2007年国家《公务员法》正式颁布实施,拟定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组成。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人分配秩序作了统一安排部署。中纪委、中组部、监察、财政、人事、审汁等六部委出台了[中纪发(2008)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纪委等六厅局也出台了[川纪发(200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我县四大机构等单位也先后补发了。然而县工商局说:”省工商局无文件”,致使我们南部县工商局的离退休干部的津补贴一直未补发。
早在2008年12月8日我们曾联名向四川省工商局领导、人事老干部门递交了“关于退休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的请示” (附后),至今事隔六年,“请示”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向地方领导反映,说我们是省直管部门,问题一直拖到现在没人解决。
我们认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津贴、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省局不补发我们的津补贴,这是违法行为;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07年就对津贴、补贴作了安排部署,中纪委等六部委、省纪委等六厅局都对津贴、补贴作了明确规范,各地、各部门都从07年就认真贯彻溶实,唯独对我们末落实,这是不认真贯彻执行政策的表现.不管是直管部门还是地方行政事业单位都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同一地方,同是公务员,唯独我们例外,这很不公正,我们想不通,不理解。特请示有关部门上级领导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若不答复我们就只有上访
南部县工商局离退休干部
二0一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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