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7597|评论: 325

[群众呼声] 成都中院汪庭长,合议庭不是你的挡箭牌

 关闭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15 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中院汪庭长,合议庭不是你的挡箭牌


   4月14日终于把汪庭长的电话打通了,汪庭长说合议庭认为余世培、余世兵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正确,我指出我们的辩护意见在一、二审的判决和裁定都没有反映、体现出来,2013年11月8日我给你院院长邮箱发了要求说理意见书,12月5日我又请都江堰赵庭长给你们带去要求说理意见书,请你们依法说理。
   我在一审前根据法律规定多次要求九寨运业关键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都江堰法院刑庭及合议庭均表示接受和支持,后在庭上当庭却以没有书面申请回绝,二审期间我们又向中院书面申请上述人员出庭,但中院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汪庭长再次说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是正确的,并说这就是给我说理,我说我是书面申请说理的,法院也应当给我一份书面说理,并且电话里说的可塑性大,汪庭长最后终于答应给我寄一份书面说理来,对此我拭目以待,也请大家与我一起等待。
  对汪庭长所称合议庭意见,我想提醒汪庭长注意,合议庭乃至审委会也应当根据事实、证据情况和法律决定,合议庭、审委会成员要对各自发表意见负责,这是有规定的,汪大庭长是应该知道的,合议庭不是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者的挡箭牌。
链接:
要求成都中院依法说理意见书
http://blog.sohu.com/s/MjU3ODAyMTM4/281660257.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8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庭长说我在网上发帖影响了公检法的形象,我说公检法很多同志都是好的,少数败类确是影响形象的,只有揭露并铲除了这些败类才能维护公检法机关的形象,因此我所做的恰恰是维护公检法形象的正当行为。难道汪庭长的意思是让那些败类继续留在公检法里,公检法的形象就好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汪庭长说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汪庭长依法说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1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也是挡箭牌!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4-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遂宁汉子 发表于 2014-4-16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汪庭长依法说理

过来帮你顶一下!
发表于 2014-4-18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8002--
我去年成功减肥 ( 四十四)斤,只用了( 四十九)天。我把我的 减肥过程拍成了视频。放在了我的店铺里。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是真的视频跟拍哟。在某宝 店铺里搜我的 汪 汪 号:(火) (焰) (中) (的) (宠) (儿),搜时请把括号去掉。若你真心想快速减肥。别错过。
下 图 是我 减肥视频截图。若被删掉,请直接去我店铺看视频。

发表于 2014-4-18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一个

发表于 2014-4-2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啊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庭长,我们还在等你说理呢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庭长说给我书面说理已经过去十二天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27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口口 发表于 2014-4-16 2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审委会也是挡箭牌!

         审委会是最大、最虚的挡箭牌!!!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庭长,你答应说理已经两周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庭长,你答应给我书面说理已经十五天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天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天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