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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泸小的分校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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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相关部门该好好管管了!!!可别误了孩子哦!!!!担心!!!

发表于 2008-5-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老师们的苦处吧!!!要想杜绝这种教育方式!!!最好是把老师的待遇搞上去!!!才是硬道理!!!!!

发表于 2008-5-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么严重吗?????

发表于 2008-5-8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办特长班,反对补课[em02]课外和双休时间炒那些冷饭有什么意思?应该把学生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比如拓展知识面,开发智力,培养特长或为培养特长打下基础才对!

发表于 2008-5-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议论了这么久,列举了那么多的事实,可又有哪个部门或领导来关注了,有个屁用!!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5-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小连教科室主任及家属,教导主任及家属\办公室主任信家属都在补课,其他老师补补也没什么!

[em13][em13]

发表于 2008-5-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小的校长在上班时间经常不在校而是带着学校的其他几个老师在茶楼赌钱,这样的管理学校出现这种现象也正常!

发表于 2008-5-9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请再不要乌托邦似的把学校美化为“洁净环境”、“自由天空”——它只是个提供从贫民到“贵族”一起受教育的场地;不要再用“蜡烛”、“园丁”、“灵魂工程师”、“太阳的应和者”等八十年代(那个催化理想的年代)的标签强贴在这个职业的后背——它仅仅是个谋生的职业而已;更不要再把那些文件式的空口嘉奖赋予给它——试问,商品社会,谁仅仅只需要赞美!?

  我想说的是,教师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教师。

  更想说的是,教师在学生和家长前是强势,但在这个社会中,早沦落为弱势了!所以,别再揪着这人性本能的扬长补短之长,这唯一的长,死死不放了!

  我其实最想说,教师光燃烧不行,也是要吃饭的,有吃得更好的欲望的。

发表于 2008-5-9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46楼你知道吗?城小以教导主任为首补课成风又能怎么样[em02][em02]

发表于 2008-5-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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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45楼,46楼的朋友说的太好了,说的太精辟了,

  支持!!!,

  顶,顶,顶!!!

  总之补课就是不对,是把学生作为挣钱的摇钱树,加重学生的负担。

  [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5-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领导就是用赌博来管理,这叫什么?

发表于 2008-5-1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不准”规定内容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家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辅导;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准利用学科的不同组成班子,联合进行有偿家教;不准以各种名目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不准以任何名义开办“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准以任何形式办理“停薪留职”;不准聘请人员替自己代课,而自己长期“在编不在岗”等。

    冕宁县教育局的政策为何仅仅派个督导员检查一下,听听总结就完了,既往不究是你们的说法嘛?为何不敢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呢?今年招考的老师为何可以请个代课老师上课而自己成天呆在家中呢?这些你们知道吗

  

发表于 2008-5-1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吼了这么久,还是这个鸟样!

发表于 2008-5-17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53楼,54楼的听着:牵扯人心的汶川地震你们不知道吧?地震时老师舍己救学生的事你们肯定也不会知道。吃饱了,喝足了,没事了就舒服地坐在电脑旁拿老师开涮,建议你们有那闲精力就献份爱心给汶川,给我们沙坝镇二村沟第二小学。

发表于 2008-5-1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在关键的时候是伟大的,在危难关口,首先想着的是学生.从这次地震灾难中就能表现出来,许多老师不顾自己的安危,全力掩护学生,宁愿当烈士,决不当逃兵.老师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人人都涌跃地向灾区人民献出自己的爱心.灾难无情,人有情,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向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志愿者致敬,你们辛苦了,我们为有你们而骄傲和自豪.

发表于 2008-5-1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招考的老师为何可以请个代课老师上课而自己成天呆在家中呢?这些你们知道吗?哪个学校的,这么大胆?把他曝光一下噻.

  





发表于 2008-5-18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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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画面

震撼人心

发表于 2008-5-18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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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画面

震撼人心

发表于 2008-5-1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办在职教师禁止从事有偿家教

  新华网西安5月12日电(记者毛海峰)对于中小学存在已久且屡禁不止的有偿家教问题,陕西省安康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十不准”规定,严厉禁止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十不准”规定内容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家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辅导;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准利用学科的不同组成班子,联合进行有偿家教;不准以各种名目举办“奥赛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不准以任何名义开办“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准以任何形式办理“停薪留职”;不准聘请人员替自己代课,而自己长期“在编不在岗”等。

  安康市教育局强调,这些规定所有的公办在职教师都必须遵循,凡违反者教育局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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