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雷春志,现年42岁,住四川省大竹县清水镇偏岩村一组,父亲77岁,母亲75岁,妻子41岁,儿子15岁。因家境贫寒,一家三代五口人一直居住在破旧的危房中艰难度日,2007年2月经多方借贷对旧房进行改建,可刚建好才40天的新房因山洪爆发,山体滑坡被毁坏,经县政府,县国土局,县建设局,清水政府国土所,建设所相关人员现场勘查,被确定为危房并指令立即撤离。
按照县镇两级政府的意见,可以重新选址重建,我们选址在本镇高巩村4组,村社已经同意,但因清水国土所未“研究”,建设所没那“意思”,相互推诿,六年多过去了,我们家五口依然在原危房中晃晃度日,已经是喉癌晚期的母亲,更是无盼头,见亲戚来看她都常眼泪花花:“我想要住新房子怕是要等来世了!"
我多想问问那些所谓的官们,是不是 一定要等到人命关天了,才会重视!如今这场雨下的,更是摇摇欲坠了,多想对老母亲尽尽孝,让她在闭眼之前,还能住进新房子里面,就算借贷也愿意啊,母亲时间不多了,找了无数次政府都无动于衷,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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