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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22楚楚

[群众呼声] 民冤深似海,何日得雪昭?——题西充县运输公司改制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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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0:52
什么情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0:52
什么情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1:10
无限期待法院依法办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1:10
无限期待法院依法办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1:11
不要被腐败分子绑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3 21:15
更不要做历史的罪人!

发表于 2015-3-1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后听了孙律师的讲解,我们是茅塞顿开,

发表于 2015-3-1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00587 发表于 2015-3-14 12:20
庭后听了孙律师的讲解,我们是茅塞顿开,

律师讲什么呢?

发表于 2015-3-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运输公司职工既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又是法定的集体企业所有者,他们同时具有两个法律身份。

发表于 2015-3-14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在企业改制后按相关政策领取了安置费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他们丧失的仅仅只是上班挣工资的“职工”身份

发表于 2015-3-14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作为原集体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人,其财产权利并不会自然丧失。除了不能再回“运输公司”上班,并不影响其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行使其财产权利。

发表于 2015-3-1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在被告没有依合同约定给付企业购买款,严重侵害企业及职工利益的时候,无论是否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原运输公司职工均有主张解除合同、维护集体和自身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发表于 2015-3-14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君一席话,真是胜读十年书

发表于 2015-3-1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么多年了,还真不晓得这么多道理,还真是稀里糊涂地过了大半辈子

发表于 2015-3-14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律师同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14:03
哦,原来如此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14:07
没想到还有身份上的竞合,这么复杂的问题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14:08
看来你们请了一个好律师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14:09
祝福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15:45
孙律师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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