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位网友的发言是位公务员吧,从你的说话方式及其文理就是一个满嘴官话的人,也反应了你理穷词尽和偷换概念的高手。
一、你说的“假公义之名而泄私愤”这点我可以承认也可以否认,但一切你的看事情的发生根源是什么?
二、你所说的权力,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并赋予我的权力。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用法律来明确我们应尽的义务,好吗?寸利必争,难道有错吗?我不偷不抢、不贪不占、不违规违纪争取我的利益有错吗?再说这是你所说的寸利吗?你拿走我吃饭保障,这是寸利吗?这样的干部,你问问普天下的老百姓同不同意。你说的发展是要先满足和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基础上,再说发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中明文规定征地就得赔偿。难道这是假的吗?难道国家的法律在你们眼中就是一堆废纸吗?有法不依、有法不守、有规不遵难道是政府应该做的吗?法律是政府制定,等真的要政府来守法的时候,可以用一堆理由来规避吗?是不是法律只针对无权、无职的平头老百姓!
四、国家对强制性征地有明文的禁止,难道我们平昌县就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了吗?难道国家法律不能在平昌县实施吗?先赔偿、后征地,先申报、后用地,这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规矩。你不要欺负老百姓不懂法,他们多数是在老家生活,怕你们今后给他们办事设置障碍。为了赔偿你们在动过的时候,别人拉住你们干部的包,不让走,要现金,你们是怎么处理滴,要我说出来吗?坐在自家的水井上,要现钱才让你们动工,这不是事实吗?到平昌县去反应情况,只有我一家吗?话说回来,别人是怕你们政府而已。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我们的土地做了定性。从土地的属性上叫,是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是国家所有。那么你的工作人员口口声声说这土地是国家所有,国家要收回去,这是什么?要征用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是不是要取得这个集体三分之二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同意。那么我请问一下你所说的大多数老百姓是什么样的比例,三分之二吗?你去问问万兴村10社的人,有多少在不赔偿的前提下,同意你们强征土地。再说,你征求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有会议记录吗?有录音录像材料吗?你们找的村民代表是我们推荐和选举的吗?
六、再说你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我不是老百姓我是什么?我身份证上的户籍在邱家镇万兴村10社,在职业一行是农民,什么时候你们把我开除了?如果开除了,那么我请你们政府给我出个文盖个章好不好。我是一名四级残疾人,政府没有管过我,我出去混饭吃有错吗?无论我的钱多钱少,那是凭我自己能力得来的,我扪心无愧。我们父母在家,职业就是农民,你那只眼睛看到田地荒芜了,他们不但种了自己的田地,还种别人家的田地。这也证明了你是一个不查民情的公务员吧!
七、你说我在老家 “一屋恨一湾,一湾恨一屋”。论坛里这么多的网友,也不乏是邱家镇的人。你们可以到万兴村10社去问问我,问问别人,问问特么对我评价。我叫朱君,我父亲的名字叫朱曰体。
话说回来,我不是反对修路,而是反对不公平,我是反对一些违法违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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