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实说话:“江苏:省、市纪委举报中心形同虚设?” (2013年7月29日江苏省纪委举报中心受理我们的举报,他说:“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33条规定,二个月内办结、并给答复。”期间我们多次去催办,2013年11月19日又说转到徐州市纪委去了; 2013年12月2日我们去徐州市纪委举报中心,15号接待员告诉我们说:“市纪委领导说省纪委转来您写的检举信我们已收到,市纪委又给你转到被举报的丰县法院去了。” 2013年12月2日11点29分、12月5日9点25分丰县法院的被举报人谢福志用0516---89151955打举报方手机15190775838(移动公司已打印通话记录凭据),他说:“董超写的举报信转到我这里十几天啦,让我们去法院到他办公室。”被举报人多次打电话骚扰我们。 省、市纪委举报中心不为举报人保密,太过分了... 徐州市检察院谢磊、...韩永共谋虚构“假现金支票”,应由上级纪委查处,不但不查反而把我们的检举信转给被举报人......都在互相推诿,造成举报人10个多月至今没得到任何答复? 请尊敬的领导给百姓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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