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阳卫生院:
陆院长领导下的涪阳卫生院,感谢你在时隔一工作日后给出回复,对于你的回复:我作以下答复,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1、我方提供的证据,已长达近5个月时间。您陆院长作为时任涪阳卫生院的院长,国家成立的卫生机构,百姓所反应的问题,你应该为人民服务,你所反驳的观点,应提交你的反驳证据。不能跟无赖人员的处事态度一样,你的回复要让百姓信服。不管是你现在担任涪阳卫生院的院长,还是将来担任通江县妇幼保健院的领导,要让全县人民信服你领导下的为民办事的机构。5个月,你的反驳证据呢?好好读下《水浒传》,梁山好汉是怎么上梁山的,你懂的?
2、涪阳卫生院及办公室的同志,请你们以谨慎的办公室态度,认真读下医院的病检报告。作为一个医护人员,应该以专业的态度分析问题,如果一个专业人员答出外行话,就贻笑大方了,各位请仔细阅读上面的病检报告:“网状纤维性组织”难道人体还会长这个东西。
3、至于你所说的鉴定报告的问题,我想你我都没有权利去评判人民政府所成立的司法机构的鉴定,你认为呢?我想司法鉴定机构那个红堂堂的公章所作的结论比你卫生院那个东西要严肃些?
4、既然到了这个层面,法律的途径必不可少的,我们肯定要走,到了结尾,我们还是要把过程和结果放到公众下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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