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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平昌杀人的事情”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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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 16:57 | |阅读模式
广大网民:
  2014年5月2日,网民“潘宗强”在平昌论坛发表题为“平昌杀人的事情”一帖,称“平昌杀人怎么没有那个说一下呢 ”,我局经过多方核实,在平昌境内近几日并无杀人的案件发生,也无类似案件发生。
  感谢网民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同时也提醒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帖要实事求是,不能造谣、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的责任。


                                                                 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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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 17:01 |
强烈那个什么的“潘宗强”出面说明情况,并向网民道歉,浪费我们的表情

发表于 2014-5-2 17:04 |
潘宗强,就是一个造谣的主,严重鄙视他

发表于 2014-5-2 17:05 |
那个叫什么“潘宗强”的一天没事干呀,尽整些莫名的事情出来愚弄网民,强烈要求你出来道歉。。。

发表于 2014-5-2 17:06 |
拘留散播谣言者!
发表于 2014-5-2 17: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潘宗强同志,五一节耍得不自在了哦,造遥生事,网上道歉算便宜你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17:10
对于这些造谣生事的,公安机关一定要严厉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17:12
一天就是到处招摇,要讲依据,潘宗强那里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2 17:31 |
不要道听途说就传播,更不要惹是生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 17:35
小潘童鞋,是不是你被杀了啊?还是你傻啊?浪费老子流量!

发表于 2014-5-2 17:44 |
说哪个都可以,千万别说警察哈

发表于 2014-5-2 17:47 |
他可能问的是前不久森林公园那事,斯人已逝,留下的只是几个家庭的痛苦

发表于 2014-5-2 19:16 |
公安机关查下这个了?以前不是都是拘留过网上造谣的嘛,这些人唯恐天下不乱

发表于 2014-5-2 19:29 |
:lol

发表于 2014-5-2 19:51 |
平昌公安及时回复辟谣,让大家心安宁了、赞一个!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5-2 23:40 |
  楼主应该对自己的所说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4-5-3 0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个杂种,不晓得就莫乱说,龟儿子,造谣公安要收拾你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 05:58
这就是那些在论坛里吊猪嘴巴乱说的网民,砍死他个狗日的,唯恐这个社会还不够乱
发表于 2014-5-3 15:51 |
这样的贴,这样的人,不理他也罢

发表于 2014-5-3 17:09 |
小心祸从口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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