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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川安岳六十老太刘进芳,惨遭李家民警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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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1 14:51
抢别人东西还有理,中国到底是讲法还是讲其他的,这老太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1 14:51
抢别人东西还有理,中国到底是讲法还是讲其他的,这老太婆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31 15:00
这老太婆不拿别人手机回有这事吗,无风不起浪

发表于 2014-6-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2.27.117.x 发表于 2014-5-31 14: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抢别人东西还有理,中国到底是讲法还是讲其他的,这老太婆活该

转诉:本是一个小小民事纠纷,应当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可是,刘进芳主动要求李再生一同带着手机到派出所请求调解纠纷的时候,李家派出所却违法行政,滥用执法权,严重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投诉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给投诉人带脚镣手铐从当日8点过到11点50分,严重地侵犯投诉人的人权。强烈要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法民警,支持投诉人的上述请求事项。
   不懂法也不要出来乱发言引人耻笑,知道事出有因,那你知道事出什么因吗?警察有调查这个因吗?知法犯法,你们一家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代 理 词
          --- 村长指使支书老公伸手伤人缩手不认 法理不容
尊敬的审判员、书记员:
    本人依法接受原告蒋光愿的委托,现在就其与被告肖万松、蒋光超健康权纠纷一案发表代理意见。本案经过法庭今天的开庭审理,诉、辩双方对证据的质证、认证,本代理人认为:原告被肖万松毒打致伤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住院治疗费、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车旅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9359.5元;请求判决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合法有据。 村长指使支书老公伸手伤人缩手不认法理不容。下面分四点予以阐述。
   1、  纠纷起因于申请盖章多日找不到村长。 蒋光愿因给弟蒋光伯申请批宅基地找村长蒋光超盖公章多日都找不到人。2014年4月3日上午,作为村务监督委员的蒋光愿一方面向镇党委谭书记反映了村支部书记蒋美莲在安岳县城当保姆、村长蒋光超是个道士,二领导长期不管村民的正经事情;另一方面,反映自己给兄弟蒋光伯申请宅基地盖公章多日找不到村长。谭书记听了原告的举报,第一打电话通知蒋光超在下午三点必须到镇政府给蒋光伯盖章;第二,谭书记安排有关领导先给蒋光伯的申请书盖了乡政府的公章。证明前述事实的证据有原告提供给法院的证据批地协议、政府发给原告的村务监督证、乡党委谭书记的电话为据。
2、 支书老公肖万松当着村长的面,公然在两板桥镇党政办公室毒打蒋光愿属于严重故意伤害侵权违法行为。
    2014年4月3日下午三点左右,村长蒋光超邀约村支书老公肖万松来到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他们一是不安逸镇政府给蒋光愿先盖了公章,走了大步,二是不安逸蒋光愿向党委谭书记反映了村长长期从事道士迷信活动,村支付长期在安岳县县城当保姆,不管村民的正经事,所以,蒋光超拒绝给蒋光伯盖章,于是,双方发生口角纠纷。接着,肖万松不问青红皂白,先当场一拳把蒋光愿打倒地在党代办公室内地面脸朝天,接着,肖万松提着蒋光愿仅仅70多斤重的身体狠狠地往上堵了三下,再接着,肖万松用右脚踢蒋光愿胸部二下,蒋光愿不断地叫喊:“打死人啊”,“打死人”,“救命啊”。在此万分紧急几秒钟的时刻,蒋光愿害怕肖万松出手伤人,缩手不认。被迫将肖万松的右脚脚板之上死死抱着不放手。肖万松企图伸手打人,缩手不认,便拖着蒋光愿往办公室外的巷道里走,拖了了几米远,蒋光愿还是不敢放手。随后,二位协警和政府领导赶到现场,经过劝解,蒋光愿才放肖万松的脚。
    从被告的出庭证人二位协警的证言一致证明,二位协警到场的时候,看见蒋光愿是扑着身子面朝下抱住被告肖万松的脚掌之上。从客观实际分析和逻辑推理分析,如果蒋光愿不是被肖万松打倒在地,如果,蒋光愿主动攻击肖万松的身体的话,推定蒋光愿只会去攻击肖万松的身体上部,不会用手去攻击肖万松的小腿下部。肖万松承认证人证言,蒋光愿抱住肖万松的脚掌之上,肖万松喊一、二、三、要求蒋光愿松手,蒋不松手,肖万松想摆脱其抱脚,企图毁灭证据,未达目的。被告律师所称,蒋光愿的胸部受伤是其与地面摩擦受伤不是事实,安岳县人民医院诊断的蒋光愿的胸部大面积软组织受伤是客观事实。任何人未经法律程序也无法推翻否认。
  3、被告律师辩称:蒋光愿的颈部伤是其在两板桥医院用一根细电线自残所致,不是被告之前致伤。原告认为,被告律师的前述辩解不是事实。
经过警察的劝解,原告抱住肖万松脚掌小腿松手的同时,二位协警立即将蒋光愿送到两板桥卫生院。经医生诊断,叫二位协警送入其住院部病床治疗。如果,医生认为,蒋光愿没有受伤或者说伤势很轻没有必要住院,医院就不会要求蒋光愿住院治疗。在法庭上,二协警作为证人出庭,回答被告律师,协警没有看到蒋光愿身体是否忧伤。原告认为,没有看到并不等于蒋光愿就没有受伤。蒋光愿穿着衣服,协警没有看到,还是没有看,完全是两回事。被告律师所称,蒋光愿的伤是入院后,自己用电线致伤。原告反驳说,如果是电线致伤,也仅仅是一条线受伤,不会是一块板大面积软组织受伤。再说,原告当时处于气愤,准备自杀,经过医生劝解,原告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并没有实施自残。两板桥医院病例资料也没有记载,蒋光愿的颈部大面积软组织受伤以及胸部的大面积软组织受伤是自残致伤。所以,被告律师有关蒋光愿自残受伤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缺乏事实根据。
因为镇医院条件有限, 经两板桥医院简单治疗后,次日,120救护车将蒋光愿转入安岳人民医院住院。经医院诊断:蒋光愿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在医院诊断时,原告当着医生,请人用手机拍摄受伤部位照片三张。医生的诊断证明书及其照片,真实地反映了原告被被告伤害的全部证据事实,不容抵赖。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所称,原告之伤是自残自伤,没有事实根据,应当承担败诉的结果。住院6天后出院。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原告认为,在党中央开展的深入联系群众的实践活动中,被告作为村长及其村支书的老公,公然伙同打伤村民,公然在政府党代办公室行凶伤人,公然故意伤害原告的身体健康,其侵权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二被告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下列费用:住院治疗费4999.50元、生活补助费和营养费210元、护理费650元、车旅费500元、原告的误工费和亲友误工费3000元。合计9359.5元。
被告所称,医院用药不当,提高检查费用等部分,不应当由被告承担的问题。
原告认为,未经专家鉴定医院对蒋光愿的受伤住院用药存在不当之处,被告没有权利指责蒋光愿的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2014年4月16日,本代理人为愿告书写了人民调解申请书,但,经镇政府组织双方调解,双方都未在调解书上签字认可。所以今天,被迫诉至法庭。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贵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上述请求事项。
  此致
                          原告蒋光愿的委托代理人胡代国
                                                    2014年6月4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0 12:57
无论楼主换多少马甲,如何巧舌如簧。都改变不了老太婆抢劫的事实。抢了就是抢了。不能因为是老人就区别对待。抢劫不该抓起来。可见楼主的智商够低的。
发表于 2014-6-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60岁的老太太抢劫年轻人,抢劫完了还找派出所,新鲜,该上新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1 22:10
现在这个世道不是老人变坏,是坏人变老!年轻人惹不起啊!!什么世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1 22:57
一个独居老太太大半月不在家,电费一月几百,不知是什么人在抢劫,还是公然合法的,毛xx肠子悔青,以为当了救世主,结果遭世人……,要是让一个老太太断了财路是有点恼火

发表于 2014-6-11 23: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无所不能,当今之社会乱象,无处不在,弱势群体要不避之,要不双手奉上其所需,唯唯喏喏能躲过一生就烧高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6-14 08:43
电费有问题该找电力公司,凭什么该抢别人手机?按楼主的思维,楼主老婆跟别人有染,那楼主可以随便找任何一个男性报复,因为都是男人。警察不能捉抢劫犯?就因为抢劫的是老人?法律那条规定老人犯法不能逮捕的?

发表于 2014-6-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孟松林 发表于 2014-5-10 10:53
我认为,文章内容符合逻辑,写得非常好,非常可观,说出了人民的内心话。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给人带脚镣手 ...

当面不是叫抢吗?按照你的逻辑偷偷找小三不值得称赞,难道当老婆面找事值得原谅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6 19:24
安岳李家镇的那几爷子都是出了名的,穿着羊皮的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6 19:25
安岳李家镇的那几爷子都是出了名的,穿着羊皮的狼。

发表于 2015-9-11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没有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1 12:59
小糊娃空搞一阵子也没得到钱!

发表于 2015-9-1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是一个小小民事纠纷,应当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13 09:52
阿弥陀佛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9-16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这样

发表于 2015-9-1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诉求属地解决,为什么李家政府至今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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