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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输老男人

[原创]南充最横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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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我对南充公安局的也没啥好感,交警方面没啥接触[em02]

发表于 2008-6-2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  

弄死他娃  整一个混球  怎么进的公安部门?

发表于 2008-6-24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6-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张奇伟严查此事,要求广大警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写出深刻检查,以谢世人。

[em02][em02]

发表于 2008-6-2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仅仅高度重视是远远不够的。

温总理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曾对某部队高层军官说过这样的话:你们是人民养的,你们看着办……

现在你们既然高度重视了,你们什么时候能给当事人一个说法?对如此劣迹的警察你们的处理意见是什么!?南充警察内部还有多少这样对待群众的警察?全局民警政治思想工作何时深入开展!?

你们是人民养的,你们看着办!

我下来给当事人几个省厅和公安部的电话,处理不及时,或者不合理,或者得不到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满意,你可以走上访途径……

这种警察就该严惩,他属于病毒,应该得到清理和清除!!!

发表于 2008-6-2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昨天与情人的事,后院起火了,所以今天特别烦,当然要拿你出气了噻.
发表于 2008-6-2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em09]

发表于 2008-6-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事情有出入..干了这么多年的老警察.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我相信责任不在于一个人.

发表于 2008-6-2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把他弄下课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李晚秋在2008-6-25 12:45:00的发言:

从理性的角度来看

1,作为一名窗口单位工作的老民警来说他这样的做法我相信不可能,不可能这样的态度工作这么多年而不被调动。

2,如果楼主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随意的拍照我觉得那这些民警就太NB了,要知道警察是很注意媒体报道的,不可能让你这样随意的拍摄。

我相信事实并不如楼主所说,一定有某些出入,对此事我保留个人意见。

还有视频作证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老男人愿为自己的每句话、每个字负任何责任。(一大队已知道我真实身份)

发表于 2008-6-2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在公共媒体上对其暴光很有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输老男人在2008-6-25 12:23:00的发言:

各位网友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南充最横的警察》一帖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上午应交警一大队之约前往一大队,一大队领导就事件经过进行了调查、征求老男人意见并道歉。老男人个人看法如下;

    一、当事人无须向我道歉,必须向全体网民道歉,网民代表草根,代表他所有服务对象。

    二、当事人必须向他所在窗口同事道歉,他的言行使他的窗口和同事形象受到伤害。

    三、当事人必须向他的领导和南充所有警察道歉,他的言行扰乱了领导的正常工作程序,使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到伤害。

    最后真诚的感谢各位网友!真诚的感谢网络给予我们草根一个言论的平台!

                                                                                          老男人

道歉形式通过网络或书面

发表于 2008-6-25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理性的角度来看

1,作为一名窗口单位工作的老民警来说他这样的做法我相信不可能,不可能这样的态度工作这么多年而不被调动。

2,如果楼主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随意的拍照我觉得那这些民警就太NB了,要知道警察是很注意媒体报道的,不可能让你这样随意的拍摄。

我相信事实并不如楼主所说,一定有某些出入,对此事我保留个人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08-6-25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南充最横的警察》一帖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上午应交警一大队之约前往一大队,一大队领导就事件经过进行了调查、征求老男人意见并道歉。老男人个人看法如下;

    一、当事人无须向我道歉,必须向全体网民道歉,网民代表草根,代表他所有服务对象。

    二、当事人必须向他所在窗口同事道歉,他的言行使他的窗口和同事形象受到伤害。

    三、当事人必须向他的领导和南充所有警察道歉,他的言行扰乱了领导的正常工作程序,使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到伤害。

    最后真诚的感谢各位网友!真诚的感谢网络给予我们草根一个言论的平台!

                                                                                          老男人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8-6-25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必纠!就是好同志!
发表于 2008-6-2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和政府部门接触情况来看,LZ反映的情况应该是存在的,我支持老男人的观点,强烈要求该民警公开道歉,以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同时也对他身上的警服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8-6-2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不要为难他,好象他家小孩出车祸死了。心情不好嘛。[em30][em30][em30][em30][em30][em30]

发表于 2008-6-26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除这样的渣滓,南充我的家乡才可能发展,支持搞下课

----------在外地的南充人

发表于 2008-6-26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除这样的渣滓,南充我的家乡才可能发展,支持搞下课

----------在外地的南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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