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城管联合执法支队是乱收费还是将业主保证金变成了保护费?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谓“一言九鼎”,“一诺千金”,是古往今来人们对讲信用的“信”字的承诺。人们在社会生产,生活和关系往来中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必须兑现。在实际生活中,不论做人也好,处世也好。为政也好,经商也好,言而有信是其根本。诚实守信应该是维护其声誉和价值的生命。不讲信用就不配在世人面前高谈阔论!或许城管支队和通江霸王鸡等企业的书面承诺是真实可信的,然而在实际中他们兑现了对老百姓的承诺了吗?下面我就公开他们在2007年6月28日签订的至今没有兑现的东西。请各位网友评判。下面原文抄录:
洲河花园临河岸夜间饮食摊管理办法
一、
现在洲河花园临河岸构筑的两级平台,是占用政府公共用地的非法建(构)筑物,禁止转让、出售、出租。政府需要时随时无偿拆除。 二、夜间在非法建(构)筑物上经营饮食的各个业主,应指派专人加强现场管理。1、不得猜拳行令、不得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市民休息。2、不得撑杆搭蓬、不得乱傾倒垃圾、污水。3、不得进行烧烤和其它食品加工。4营业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2:30分。 三、为强化业主自律,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每摊主向市城管执法支队交纳5000元转让保证金,凡违反本办法第二条1、3、4、款的每次处罚2000元,违反第2款的每次处罚100元。所处罚款从违章业主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处罚完后,违法建(构)筑物依法强制拆除。冬季不经营时,未处罚完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相关业主。 上述管理办法自2007年6月28日起实施。 监管单位:
达州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支队(说明:单位是盖了公章的)
业主责任人:(说明:各个业主是亲笔签字了的)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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