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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非常事123

[群众呼声] 一场耐人寻味的执法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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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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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9 14:1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如果已经转让,为什么不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因为你繁忙无暇顾及,那么你何来资格签署放弃听证的法律文书?


      这不是不打自招呀?自己什么都没有了,偏要“承认违法事实”,“坚决不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做人不能作恶太多哦,看遭报应哈


发表于 2014-5-1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人肉!
第二都是南充人,怎么这么多败类!
第三上这个网举报他们GOURIDI
http://www.ccdi.gov.cn/

发表于 2014-5-16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江抓乌龟 发表于 2014-5-13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0 15:27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越喝越淡 发表于 2014-4-20 11:4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此贴提供的东西看来,此任总能量不可低估....但无论怎么嗡嗡,比起刘汉,周冰之流,连苍蝇都算不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个姓任的,就是之前在嘉陵区交大里面开黑网吧的老大,仗着市执法支队作后盾。也不知给那

几爷子送了多少红包,市支队个别大队长,曾多次威胁交大周边的正规网吧,“再告交大里的,就查死你狗日些”。所

以,黑网吧被媒体披露后遭关门了,姓任的就把外面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卖光了,联合市支队,嘉陵区文体局,先拿

鑫鑫网络会所开刀,下一步不知道哪个网吧又要遭殃了。好怪哦,政府部门居然成了社会闲杂人员的洗钱的工具,谁

都想得到,政府部门的人也不会白干吧!




发表于 2014-5-1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江抓乌龟 发表于 2014-5-13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56#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15:11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偶@遇 发表于 2014-4-21 15:09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表于 2014-4-20 18:2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出来逛逛2 发表于 2014-4-20 18:26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 ...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0 18:2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者张得利,在南充日报头版头条,为了挽回政府颜面,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公然妄下结论,指责其行为是”跳楼秀“,”无理取闹“,”要挟“。。。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不管你得了多少利,千万不要忘了:你并非可以游离于法制之外的怪物!

        张德利为了换回政府官员的颜面,应该是得了文体局不少的红包吧?否则,他凭什么竟敢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为别人歌功颂德嘛




发表于 2014-5-16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得有点过分,反而把自己弄得非常狼狈了哈

发表于 2014-5-16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得去就该收手了

发表于 2014-5-1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呗

发表于 2014-5-16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路线教育,本应该是那些有问题的人找个机会下台,很多人却偏不知趣

发表于 2014-5-1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钓鱼执法的问题,应该很好鉴别的;看了上边那么多“连环画”,执法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的表演,实在有点说不过去的

发表于 2014-5-1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执法支队,表演得也太露骨了吧

发表于 2014-5-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14-5-1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文体局只认空头法人任志立,没有占了股权67.5%的严某某什么事。文体局明明知道任志立早已将股权全部转让,偏偏只认任志立,啥意思?任志立为了配合文体局,所以就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迟迟不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名下,当任志立在交大里面和他的靠山们开的黑网吧被铲除之后,迫不及待地先搞他个钓鱼执法,后来个“承认违法事实”,坚决“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这一切都演绎得天衣无缝,把老百姓都当成傻子,自己就不认真想想:既然不能转,不能卖,为什么不但转了,也卖了,当自己在会所里什么都没有了,马上联合行动,钓完鱼后,承认违法事实,不听证,关门歇业、、、这么明显的商业欺诈,谁还看不出来?几百万呢,够这群哈龟儿喝一壶了!

发表于 2014-5-1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4-5-1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着

发表于 2014-5-1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替天行道2 发表于 2014-5-14 0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式执法,就是一群强盗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

发表于 2014-5-1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家信天翁 发表于 2014-5-16 2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钓鱼执法的问题,应该很好鉴别的;看了上边那么多“连环画”,执法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的表演,实在 ...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者张得利,在南充日报头版头条,为了挽回政府颜面,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公然妄下结论,指责其行为是”跳楼秀“,”无理取闹“,”要挟“。。。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不管你得了多少利,千万不要忘了:你并非可以游离于法制之外的怪物!

        张德利为了换回政府官员的颜面,应该是得了文体局不少的红包吧?否则,他凭什么竟敢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为别人歌功颂德嘛

发表于 2014-5-1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德利如果真那样说的话,畜生都不如!还记者,记他妈个屌

发表于 2014-5-1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搅屎棒1 发表于 2014-5-16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

越喝越淡 发表于 2014-4-20 11:4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此贴提供的东西看来,此任总能量不可低估....但无论怎么嗡嗡,比起刘汉,周冰之流,连苍蝇都算不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个姓任的,就是之前在嘉陵区交大里面开黑网吧的老大,仗着市执法支队作后盾。也不知给那

几爷子送了多少红包,市支队个别大队长,曾多次威胁交大周边的正规网吧,“再告交大里的,就查死你狗日些”。所

以,黑网吧被媒体披露后遭关门了,姓任的就把外面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卖光了,联合市支队,嘉陵区文体局,先拿

鑫鑫网络会所开刀,下一步不知道哪个网吧又要遭殃了。好怪哦,政府部门居然成了社会闲杂人员的洗钱的工具,谁

都想得到,政府部门的人也不会白干吧!

发表于 2014-5-1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搅屎棒1 发表于 2014-5-16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德利如果真那样说的话,畜生都不如!还记者,记他妈个屌

     不要说南充日报的张德利,南充晚报的张松,也不是什么好鸟哈,给他妈点骨头,这几个狗仔跑他妈风快!要是红包封得稍厚些,保证黑的说得白,方的说得圆

发表于 2014-5-1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搅屎棒1 发表于 2014-5-16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 ...

第一、本人浏览了网上大量信息得知:鑫鑫网络会所绝非独资企业,是几个股东合伙企业;其中严某某占鑫鑫网络会所67.5%的股份,且任志立早已将自己在鑫鑫网络会所的股份转光,同时写了申请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头上。这样,任志立还有什么权利“承认违法事实”,“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如果网吧真还有他的一丝一毫的厉害关系,他还会那么做的话,要么嘉陵区文体局陈焱等人得了任志立若干好处,合伙欺负别人;要么说明任志立早就该进二医院了。因为就是将鑫鑫网络会所从地球上消失,任志立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他当然乐意把鑫鑫网络会所弄垮,这样,他又可以伙同南充市文化执法支队那几爷子去开黑网吧了。
    第二、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发生了嘉陵建区以来,也可以说是南充市绝无仅有的,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事件,和当前正在搞的群众路线教育,形成鲜明的对比,如照妖镜一般,将相关领导人打回原形,的确很扫脸面。嘉陵区新闻办,是谁的?不用问了吧?从另一个角度,反而证明了跳楼维权的真相!
    第三、南充日报记者张德利,晚报记者张松,在还没有查清事实真相,还没有相关权威部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对一个生活无着,拖儿带母的弱女子,进行了人生攻击和无端诽谤,不难理解他所说的“跳楼秀”,“无理取闹”......尽管大家都懂“党政机关报”的含义,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这样欺侮弱势群体,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为人父母的良知都被泯灭了的话,挣再多的稿费也是白搭;你们的法人单位,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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