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博客中一位莫名其妙先生责难的再回复! 南山种豆翁 今天我再次打开博客,翻看了当年我在我县“大雅讲堂”上写的题为《弘扬“大雅文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发言稿。正是当年这篇奉命而为的讲话稿引发了何灵太先生对我的责难。 不过我也要感谢何灵太先生的责难,因为有了他这次的责难,引发了我对他的关注,我为此专门去浏览了他的博客,浏览的结果让我深感何灵太先生真是一位勤奋的文化人,洪雅何其有幸能拥有如此有才华的人?不过我仍然没有找到他那篇《眉山“文化旅游”发展博弈论》论文。尽管如此,我也相信何灵太先生不会撒谎,可能他确实是首先提出“大雅文化”这一概念的人! 而引发何灵太先生对我责难的是我讲稿中的这段话:“‘大雅文化’是我们丹棱人自己提出的一个饶有趣味的文化概念,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又如何去理解?可以说直至今日县上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此尚未有个明确的定论。” 在讲稿中我说:“‘大雅文化’是我们丹棱人自己提出的一个饶有趣味的文化概念。” 这样一来,当然会引发何灵太先生的愤怒,自已生的娃儿让别人抢去的心情,我深有同感。但是我冤枉三! 为什么说我冤枉?因为在讲稿初我就讲明了我写这篇讲稿的来由:“今天按照县委宣传部的安排,由我来发个言。” 大家都是体制內的人,如果不是组织安排,谁个能随便去在全县县、科级干部大会上讲?如果不是组织安排的命题内容,谁个能随便去随心所欲地讲?请问何先生你敢吗? 再说县委、政府提出要借大雅堂重建之契机,弘扬大雅文化,建设繁荣文明丹棱,这己成为全体丹棱人的共识,我作为一个普通干部,当然认为这是县委、政府代表全体丹棱人发出的心声,难道不该为之鼓与呼吗?因此,我说:“‘大雅文化’是我们丹棱人自己提出的一个饶有趣味的文化概念。” 错在哪里?你何灵太先生又没有对我说过这是你创造发明的,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使用?何况丹棱县委、政府提出要弘扬大雅文化已经几年了,你要维权,你去找丹棱县委、政府三!你找我干啥?我小民一个你好欺负嗦? 不过,我还是有点尊重你何灵太先生是位勤奋踏实的文化人,我也理解你的心情,我也不与你计较了!但愿君子之争止于文! 顺致心安! 丹棱 南山种豆翁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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