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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家坡的酒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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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伍家坡的酒托真是无孔不入,天天在在QQ附近的人上面到处发信息,我心情不好有没有时间出来陪她喝酒,有没有上当的网友啊,就是伍家坡那个网吧下面那个小酒吧!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现在我只要听到伍家坡去都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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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差点被骗过一次。
好像是陌陌上认识一个自称是学生,带相机读书的,来南充一个报社实习,问她新闻方面的有关知识,一问她三不知,我发觉不对很快就走了。
发表于 2014-5-1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10噻

发表于 2014-5-1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什么名字,公布出来啊?让我见识一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欲者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5-1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半身有点冲动的才容易上当
发表于 2014-5-14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没有耍过陌陌跟微信这些 所以就没有遇到过

发表于 2014-5-14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遇见过两次  都是加我QQ 最后让出去耍的  我都没有理她,她以为她智商很高似的

发表于 2014-5-1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二郎 发表于 2014-5-14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欲者刚

太正确了。加十分。

发表于 2014-5-1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哟。不作死就不会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5-14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曝光

发表于 2014-5-1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警方通报女子街头被杀详情:女子系“酒托” 7159975_1200x1000_0.jpg
[提要]  2日晚间,四川宜宾警方通报会馆路女子街头被刺杀一案详情,经查证该女子系“酒托”,案发当日涉嫌诈骗行凶者高额餐饮消费,被识破后行凶刺死。2日下午3时左右,行凶的周某已被抓捕归案,而凶杀牵出的一个18人的诈骗团伙也已被警方悉数捉拿。
   中新网宜宾8月3日电(王哲勾丽蓉)2日晚间,四川宜宾警方通报会馆路女子街头被刺杀一案详情,经查证该女子系“酒托”,案发当日涉嫌诈骗行凶者高额餐饮消费,被识破后行凶刺死。
  2日下午3时左右,行凶的周某已被抓捕归案,而凶杀牵出的一个18人的诈骗团伙也已被警方悉数捉拿。
  1日下午6点左右,宜宾城区会馆路发生一起血案,一名24岁仇姓湖南籍女子被一名男子当街连捅数刀杀害。案发后,行凶男子逃离现场。
  凶案发生后,宜宾警方迅速介入侦查,随后根据线索锁定嫌疑人周某,并立即展开搜捕。2日下午3点,正企图外逃的周某在宜宾高县沙坪镇落网。
  在缉凶的同时,警方对命案细节进行研判,并从中挖掘出诈骗团伙线索。原来,当日被刺杀女子系一名“酒托女”,正是当日的一起诈骗引来了杀身之祸。
  据警方透露,该团伙以蔺某、王某为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成员多达18人。作案时,由“操盘手”以女性身份通过微信、QQ等网聊工具与陌生男性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后再索要手机号码和个人资料。然后,由“传号手”将套取陌生男子手机号码和个人资料发给“酒托女”,而“酒托女”则在“外保”人员的暗中保护下前往指定地点与网友见面。见面后,“酒托女”将网友带到蔺某等人短期租赁经营的茶楼、咖啡厅等场所进行高价消费,骗取钱财。
  3日凌晨,警方将以蔺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18名成员全部抓获归案。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5-1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样的事?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5-14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4 18: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宜宾警方通报女子街头被杀详情:女子系“酒托”
[提要]  2日晚间,四川宜宾警方通报会馆路女子街头被刺杀一 ...

据说市民很同情小伙子

发表于 2014-5-1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肯定贵,才需要“托”,不要去上当

发表于 2014-5-14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非份之想,避免几多祸殃。

发表于 2014-5-14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还疯狂 发消息  http://s0.scol.cn/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1.gif 只看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8:24





这两天刚回来,前日微信上遇到酒托,(单身男人耍个微信嘛,请各位轻点拍),大概位置在滨江中路一代的滨江首座还是海润滨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刚好正对在人行天桥边上的酒吧,进去后,里面只坐了一男一女在那耍,不知道是不是客人,生意极差,服务员说只有红酒和洋酒,最低300一瓶(ritamei的),我说要啤酒呢,服务员说啤酒卖完了。烂婆娘说:我请你嘛。(艹,老子喝不起酒,要你请哦?老子喝的酒都够淹死你祖宗18代的),我给她说,我们去其他地方喝,烂婆娘不干,我转身出门,闪人。今日,又看到一个叫“春天来了”的,加上后,说要在滨江中路喝酒,就越发证明是酒托了,此酒吧是黑店,特上论坛,告知各位,欢迎转载,如有记者,可进行曝光。改日专门去查看酒吧名字,然后奉上。以前还以为只有大城市曝光出来这种事,没想到就南充这么大点还有这种破事,真损我们城市形象。undefined

发表于 2014-5-1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遇美女“酒托”被骗”
本报讯(鲜润 郑伟)2月1日,笔者从成都铁路公安处营山车站派出所获悉,一男子因沉溺网上聊天而落入美女“酒托”陷阱,被骗走7000元现金后,他怕老婆责怪,故意挥刀自残双腿,并谎称自己遭遇持刀抢劫。警方从细节入手,抽丝剥茧,成功查清这一假案,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2011年12月28日上午8时,营山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电话。受害人胡高(化名)称自己当日乘坐列车从成都回到渠县土溪镇。凌晨3时在车站下车后,在土溪火车站出站口外的公共厕所内被3名男子持刀抢劫,当场被抢现金1万元,两条大腿分别被刺伤。抢劫成功后,3名男子朝车站外逃跑。

  营山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快速为胡高处置伤口后,展开调查。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复勘、取证,对受害人所描述的嫌疑人相貌进行模拟画像,对车站周围可疑人员进行摸排、走访。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以案发地为中心辐射开来,虽然专案组开展了大量工作,可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在胡高的陈述中,案发过程持续时间长达40余分钟,其腿部刀伤特征也与被正面刺伤特征不符。专案组调转思路从胡高的亲属、邻居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就被抢资金来源展开调查。最终,民警怀疑胡高可能谎报警情。

  2012年1月12日,专案组以协助案件调查为由,要求胡高再次配合工作,在民警数次询问案发过程及其疑点后,胡高神情紧张、闪烁其辞,在对案发过程的数次描述中屡次出现不一致。对此,专案民警借机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并抛出警方已掌握的有力证据,一举攻破胡高的思想防线。最终,胡高向民警交代所谓的“持刀抢劫案”系其由于被骗钱财而自残和谎报的假案。

  经查,胡高沉迷网络交友。2011年12月初,他在网上认识网友李某,两人越聊越投机,有相见恨晚之感,于是相约见面。后来,在成都市一家高档西餐厅约会就餐时,李某点了1瓶洋酒和2瓶红酒,结账时胡高才惊讶发现消费额达7000余元。硬着头皮结账回家后,当胡高再在网上找李某时,发现李某已音讯全无。为逃避其妻对款项的追问,胡高思索再三,才“自导自演”了这一出“荒唐戏”。

发表于 2014-5-1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一男子网上邂逅美女原是酒托 被“宰”没商量

 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8日讯 (实习记者 龙思妤)“我可能遭骗了,两杯普通茶水、一瓶不知名的红酒、两样一共收了我八百多元钱。”昨(7)日,在南充市区某商场任职的吴经理对记者讲,他在前几天通过微信认识一年轻女子,昨日下午该女子以情绪不好为由,希望他能听其倾诉且主动邀约他到市内某休闲茶吧。
  据吴经理介绍,他按该女子约定时间来到该休闲茶吧。相互间刚一落座,该女子很是主动的让服务员上茶且还点来红酒喝,而后该女子只顾着玩耍手机,彼此间也并未过多的言谈什么。“大约坐了有接近半小时,她说有事情,急忙起来就离开了。”谈到此,吴经理很是气愤,“当时我真是无奈又无语。”
  听完吴经理的介绍后记者认为他是被骗无疑,也联想到近日在某市发生的一起血案。该案一名24岁仇姓湖南籍女子被一名男子当街连捅数刀杀害。经查证该女子系一名“酒托女”,案发当日涉嫌诈骗行凶者高额餐饮消费,被识破后行凶刺死。
  据了解,近年来,因邂逅“酒托”而被高消费的市民还真不少。 受害者多为外地的青年男子。他们在网上结识了女子后,两人约定在女方指定的休闲吧进行高额消费,然后女方借故离开,男方只能自吞苦果。
  但是,对于这种“酒托”诈骗事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怎么结识的?团伙如何开展犯罪活动的?他们的组织架构是什么? 最关键的是如何防骗呢?
  据警方了解和知情网友透露,原来这些美女酒托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庞大的诈骗团伙,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与被害人网上聊天的“美女”,其实根本不是女性,而是照着“剧本”聊天的“键盘手”,其中大部分都是男性。
  犯罪团伙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键盘手”,与被害人QQ聊天。专职“键盘手”冒充单身女性,以自身空虚寂寞为由,以非常暧昧的方式,在互联网上搭识男性网民,然后将骗取的被害人的基本信息等资料贩卖给团伙组织者,再由团伙中的所谓“传号手 ”通过QQ、微信、短信等工具把这些信息传递给“酒托女”,让女酒托把男网友约到固定的酒吧见面消费,高价宰客。消费之后,女酒托的手机就会关机,男网友吃了哑巴亏还不好跟人说。因此这类诈骗问题才会成为一直困扰各地派出所的“顽疾”。
  网民如何避免掉进休闲场所及“酒托”挖好的消费陷阱呢?为此记者走访了多位民警。
  民警支招
  1.正经的女孩不可能向您传递暧昧的信息,大都比较矜持,才认识一、两天的就要求见面,通常是托。
  2.在网上交友的过程中,不要泄露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如果她不主动给您电话号码,却反复要求您给电话号码的。因为电话号码在诈骗活动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3.见面后发现她与照片上的人有很大差别,需提防。
  4.如果她以各种理由拒绝您要求去的地方,而且进店后,首先发现菜单太贵了,可以要求离开。
  5.收费昂贵时,您要大声说出来,谁点的,谁买单,毕竟没有法律要求,消费后必须由您买单。
  6.始终相信正经女孩不会在不了解您的情况下要求见面,也不会提议去大家都不熟悉的场所,更不会明着宰您。
  另本网提醒:网民在网上交友过程中,务必小心谨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以免被骗追悔莫及。

发表于 2014-5-1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网上交友招来“酒托” 十分钟花掉两百元


记者 陈思

 本报讯 男子在网上“邂逅”女网友,陌生美女主动邀请其外出见面,结果掉进“酒托”圈套,短短十分钟时间就花去200多元钱。昨(12)日,家住顺庆区的马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段遭遇“酒托”的经历。

  5月10日上午,马先生的电脑上一个网名为“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的陌生头像突然闪动起来,对方主动加他为好友,自称来自贵州,在市内一家物流公司做文员。这名女网友还十分主动地要求当天下午见面。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头脑的马先生立即答应下来。

  下午5时许,两人按约定,在市内一市场附近见面。马先生提议去附近一家咖啡厅坐下来聊聊。该女子却说不愿意去太远的地方,并指着十几米开外的一家酒吧说,那里的环境不错。马先生虽然觉得大白天进酒吧有些“不合时宜”,但出于礼貌,便跟着女子进了这间酒吧。

  二人来到一个包间坐下。女子“反客为主”地拿起菜单点了小吃和饮料,而马先生自己则要了一杯茶水。大约过了十分钟时间,店方要求交费,马先生一问价格,把他吓了一跳,总共200多元。马先生立即提出质疑,对方仍然坚持。马先生无奈付了账,但要求店方给发票,而店方竟称“发票已用完”。在其一再坚持下,店方只得写了一张欠条,让他第二天来取。马先生对此愤愤不平,称要报警,女网友见状急忙掏出两百元钱递给他,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律师讲法

  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礼红认为,酒托和酒吧之间或许存在某种内部联系,但从法律上来看,需要固定他们恶意串通欺诈消费的有效的证据。酒托与酒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诱骗他人消费,轻者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非法行为,消费者可以拒付有关费用。重者违反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犯罪,将受到国家的刑事处罚。但与此同时,酒托与酒吧之间的关系因证据的原因,目前在法律上有时很难界定。在此建议消费者理性面对避免盲目,像马先生一样搜集好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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