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屋开发,但是又有哪个部门来管理小产权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呢?
我们于2006年11月进入成都郫县唐昌镇“西蜀望角”小区做内外墙施工。该小区由四川新时代和唐昌镇政府联合开发(当时售房广告如此写),四川雅典建筑公司承建。(新时代和雅典建筑公司这两家公司为同一个幕后老板“杨德兴”)
工程在2007年5月完工并基本上售完,按合同规定应在30天内付清工程款。但上述两公司以没有完成审计报告等各种因素为由拒不付工程款至今。
从工程完工至今我们各个施工班组以各种形势的方法去追讨工程款:去郫县劳动局,劳动局说是工程款去找建委;去成都建委,成都建委说是郊县的要去找当地建委;去郫县建委,郫县建委又说是小产权房没有升报,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
在各部委的推脱中一年时间过去,512大地震后
我们有很多农民工家在灾区需要灾后重建资金。我们各个施工班组人员从2008年6月份开就和老板“杨德兴”联系,但该老板的电话要么关机要么不接,其人也难寻踪迹。
2008年7月24日各个施工班组一百多人将老板“杨德兴”办公室围住,希望把老板“杨德兴”找出来解决问题,但其始终不出面解决问题。(此事在四川电视台7月25日新闻现场有报道)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成都市政府:难道国家三令五申的禁止拖欠农民工工对小产权房屋开发商就没有用吗?对本身就违法的小产权房屋开发可以不闻不问任其胡作非为吗?(他们的“西蜀望角”第二期正在开发之中)
注:我们有的班组已经向法院提出的诉讼,但大部分班组因没有钱交律师费和诉讼费不知该怎么办。
党啊如果你的旗帜还是鲜红的救救我们吧!!!!!!!!!!8197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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