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5月26日报道,日前,一则题为“实拍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 众多网友报案”的网络视频引发舆论关注。虽最终查实,被打少年并未死亡,但视频中一幕幕残暴的场景,仍令许多人震惊。 打人者如此肆无忌惮,不仅向弱小者施暴,且全程拍摄甚至玩起自拍,上传到互联网,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保护还不够。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虽然设置了“轻伤”的门槛,但现实中,有着很多类似令人发指的暴力伤害,因为结果无法鉴定为轻伤,而无法“齐之以刑”,加之治安处罚的无力,客观上使人认为“暴力是一种被容忍的恶”。 其实,仅有故意伤害罪,难以让暴力打人者敬畏法律,当下社会,青少年群体中的暴力事件几乎成为一种顽症,暴力文化的流行,催生了许多的亚文化暴力团伙,破解这一社会问题,一方面固然应严肃处理类似男孩被殴的恶性案件,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尽快修改刑法,增加类似“暴行罪”的规定,使得暴力行为得到刑法最明确的否定,让打人者认识到可能要付出的刑法成本,这样才能大大减少社会中的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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