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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她叫贺建平,原是在该院民三庭一件民事案件的原告。当天,贺建平冒雨将一幅书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该院政治处。
贺建平1997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24日,贺建平在被告医院做“胆囊切除术”后腹部经常疼痛,找到主治医生,主治医生说是手术后的正常病理反应。自那以后,贺建平为减少痛苦,几乎每天吃药打针,但病情却一天天加重。1998年7月,年仅48岁的贺建平因为病痛实在无法坚持上班,不得不提前办理了病退手续。2007年3月27日,贺建平在重庆市大坪医院(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时,终于发现了长期病痛的原因是十年前被告医院在做“胆囊切除术”时将一团纱布留存在腹腔里,年复一年,日积月累,纱布已经形成一个巨大肿块。对此,大坪医院不得不对与肿块密切粘连的部分肝组织和幽门胃壁切除,同时进行胃—空肠吻合术,重新改变了消化道。被告医院的该次医疗事件经过广安市医学会鉴定,结论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伤残八级),被告医院承担完全责任。贺建平气愤之余,拿起法律武器,将中医院告上法庭。
诉讼期间,由于手术后遗症,贺建平每次来法院都拖着沉重的脚步,步履蹒跚。案件承办人考虑贺建平的实际情况,多次到贺建平家上门服务,宣传法律,指导举证,同时鼓励贺建平要坚强生活,要相信法院会为其主持公道。为了案结事了,案件承办人还多次到被告医院为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防患于未然。同时告诫医院的医护人员,增强其责任心,通过不懈努力,医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兑现了第一笔赔偿款。(完)(孙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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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黑我哟,我妈妈前段时间才去了中医院做胆囊切除手术
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发生的好,太低级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