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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基层工作满3年可代偿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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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业合作社栏目讯 重庆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首次以专项文件方式帮助贫困学子就业创业。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由该市财政按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4万元的标准代偿学费。
  据悉,该市将从提升能力、开发岗位、创业扶持、公共服务4个方面入手,依托15条政策,为贫困高校毕业生提供约3500个岗位,帮助其就业创业。其中,提供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企业岗位,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成为3大创新举措。
  在出台的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中,有不少“真金白银”。在校贫困大学生参加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实习,由实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实习补助。而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高校贫困毕业生,还可到市内单位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市财政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800元的见习补贴。
  根据政策,重庆市每年从全市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在开发就业岗位上,该市新增了两大措施。即: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每年末提供300个岗位招聘该地区及相邻区县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政府每年开发购买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过渡性安置高校贫困毕业生。
  同时,该市人社局将组织各类企业每年末提供约1200个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市财政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此外,政府还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在高校集聚地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高校贫困毕业生提供“点对点”服务,全程帮扶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财税扶持和场租水电费补贴,对创办微型企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提供金融扶持,优先实施产业引导以及政府优先采购。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http://area.tydfs.com/content/21192.html大丰收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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