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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汉五弟

西昌交警仍然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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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轮,摩托自动车,城市道路木有给你们划线,你们走左右都是障碍,特别是行驶范围都在汽车左右视觉盲区,造成交通混乱,既然有卤煮鼓吹国外机车文化,就请你们把你们的机车骑到国外去发展,发达国家的车辆事故,车主根本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车辆消费概念和我们的卡片相机相当,修和买差不了多少,都是双方保险公司承担,根本不会发生诈骗事情,这和中国特别是凉山是天壤之别,所以国外保险根本不敢涉足中国,中国保险在凉山也无能为力,
有鉴与此,坚决支持取缔二轮在城区行驶,本人去年被摩托车违章超车,擦挂摔倒而破费直接2万,间接一万,其倒地后,一家人的伙食费都是我负责了半个月,报着这种心态出来闯天下,是自取灭亡

有人会说那我买汽车来堵,可以你就是去按揭一辆,油耗保养利息日均最低消耗一百元,月均停车费300还没有算,你骑二轮赚的钱刚好相抵,你一家人不用吃饭了你就按揭买汽车吧,




发表于 2014-7-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电马儿的人如果80%都能遵守道法我也不反对,但是现在实际情况是80%的电马儿都不遵守道法,还以一副弱势者的面貌和执法者对立,所以交通警察应该下重手整顿!!:L

发表于 2014-7-27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7-30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星O移民 发表于 2014-7-20 11:43
二轮,摩托自动车,城市道路木有给你们划线,你们走左右都是障碍,特别是行驶范围都在汽车左右视觉盲区,造 ...

这位老兄,现在几万块钱就可以买个小车,对正常人家来说小事一桩,不知道你在这里嘚瑟什么?越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往往越是穷人开着破车满大街跑着忙生计。我倒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两轮车主发补助,因为他们高风亮节,没有哈矬矬跟着那些低素质的宝器些去买小车,为减少西昌交通拥堵现象、减轻西昌空气污染程度做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发表于 2014-7-30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两轮车主发补助,因为他们高风亮节,没有哈矬矬跟着那些低素质的宝器些去买小车,为减少西昌交通拥堵现象、减轻西昌空气污染程度做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你千变万化,你一开口,我就知道你是卖二轮自动车的

http://www.baidu.com/link?url=OEIr1ZVg2rWhhCbsI3vNgCJBhVtTglfV10G6QmThf_ghcwNpSlODY6b4sIfjZRDfyVZQo94MxDnEEH9xTBwf1q


武汉对摩托车"赶尽杀绝" 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摩托车泛滥,已经严重影响到藏区局势稳定,运送物资的汽车都不敢去了,谁去谁赔款,如此下去也就只有背包客敢去,可惜你们去了只会加速方便面价格的上扬,这对喇嘛些兵不血刃把汉人赶出去的态度相当吻合,你们百战百胜的态度已经到了转折点了



发表于 2014-7-3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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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的电马儿都不遵守道法,还以一副弱势者的面貌和执法者对立,所以交通警察应该下重手整顿!!:L






百分之90的二轮自动车都不遵守道法,出事了它们就是弱势群体,还天天走人行道,其加装的雨棚高度直接对行人头部部位构成严重威胁,西昌应该效仿武汉,彻底禁止二轮自动车入城行驶,下重手整顿,对违法者现场切割报废处理:funk:

发表于 2014-7-3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10月起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无证将被查扣

10月1日起,武汉市三环线之内将不允许黄牌超标电动车行驶。昨日,武汉市交管局详解电动车违法处罚办法,大限后驾驶黄牌车上路,不仅要扣车,还将按照机动车来对其进行处罚。据了解,武汉市目前有超标电动车70多万辆,尚未有统一的电动车置换方案出台。
  超标车纳入摩托车管理
  骑黄牌车可能拘留15日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限之后,黄牌超标电动车正式“变身”摩托车。交通违法可参照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执行。所有上路超标电动车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现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
  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超标车”的,可以“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以“驾驶无牌机动车”处200元罚款,记12分;违反禁令标志(走禁行线)的,可处100元罚款,记3分。
  违法行为人持有非摩托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合并处以4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从事营运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理外,还以“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出租营运的”行为,依据《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开具《证据保全决定书》扣押车辆,处以3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行为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并处吊销驾驶证。
  “电摩的”罚3000元并扣车
  私自安装遮阳篷罚款50元
  10月1日开始,超标电动车没有了,但非超标的电动车,也就是白牌车依然可以正常上路。只不过,达标电动车速度变慢了,载重变小了。
  按照规定,达标电动自行车不得自行改装,不得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交管部门表示,从事载客营运的罚款3000元并扣车;伪造牌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牌证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并扣车;非法安装阳伞、顶篷等装置的罚款50元,责令改正并扣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桥梁隧道的罚款50元并扣车;无牌无证、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罚款50元并扣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逆向行驶、乱穿机动车道、不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的均可罚款20元,拒罚可扣车;违法载人罚款50元,拒罚可扣车。
  无牌电动车一律扣车
  核查后按照性质处罚
  10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现场扣留车辆,通知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将该车电动机号码等相关信息输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如经查该车为已经登记过“黄牌”,按照黄牌车查处规定进行处理。
  如经查该车为纳入登记上牌合格目录的车型,如查获时间距购车发票开具时间未满30日的,予以警告,并告知驾驶人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如查获时间距购车发票开具时间超过30日的,开具处罚决定书,处50元罚款,责令其1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如经查无法确认该车的车辆性质的,送机动车鉴定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为非机动车的,按照“未登记上牌”处理,罚款50元。经检验为机动车的,参照黄牌车查处规定予以处理。
  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事营运的,按照车辆非机动车或机动车的不同性质,分别按照“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载客营运的”或“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出租营运的”行为予以处理。
  行业整体方案尚未获批
  厂家已经开始自行置换
  10月1日大限,黄牌电动车将禁止上路,那么72万辆电动车将流向何处呢?记者多方了解获悉,商业置换、报废或将是超标电动车的归宿。
  昨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圣宝龙电动车公司董事长翁增斌介绍,今年5月份开始,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就开始同交管、工商及质监部门,共同协商回收方案,目前已经制定出《超标电动车分类置换方案》,已提交给武汉市政府,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批复。
  该方案按照车辆电池电压电流进行分类。其中,48V12A的电动车每台回收价为230元,48V20A及60V20A以上的电动车,回收价分别为300元和350元。方案还提到,如果48V12A的电动车是六成新及以上的,每台另外加价100-300元进行回收。
  该公司建议,对于五成新以下的电动车可以进行报废处理,六成新以上的电动车可以通过置换回收后,销往省内外没有禁令的区域。据介绍,该公司在江南和江北分别设立置换中心,武昌在洪山体育馆,汉口则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
摩托车电动车改装遮阳伞:遮住了骄阳 埋下了隐患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车主们觉得改装遮阳伞即挡太阳又遮雨,可不少市民对此大吐苦水,甚至吐槽曾经被遮阳伞坑过。
  据了解,荆州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70%与摩托车违规驾驶有关。如今改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更是成了一个移动隐患,最近交警也接到过遮阳伞遮挡视线酿车祸的报警。
  虽然交管部门早就规定,对改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摩托车要进行收缴,并处以500元罚款。但车主们自身没有认识到安全隐患,加上这类车辆流窜速度快,

发表于 2014-7-3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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