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多年前的改革宣教中,给人们建立了这样的概念:一个国家的百姓家庭所拥有的车的质好量多,是体现一个政府形象的标志。
在近二十年的城建与收入的不断改变中,等我们有了车,才真正发见:车确确实实地为我们的生活和生计方便了许多!——这应是社会发展和改革所必然的结果。
在这里必须尊重并强调的一个事实:百姓家庭的车和富有家庭的车不可同日而语!——他们的车是为生活或生计的。
楼主连篇累牍的文字和照片,所论证的并非是‘该不该占道停车’的问题,而是“该不该高价收费的问题”。
确实,乱停乱放有碍交通,有损城市形象,该治理!但这么些年政府与交警不是一直在治理着吗?
所谓治理,就是处置,理顺。城市大了,人多了,车多了,各种素质与脾性的司机出现了,事态也复杂了,但有法在先,依法办事,也决不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但,首先还是改善条件,教育群众。
怎么了?楼主,不耐烦了?要“变”着“法”地从重从严还从快的“收拾”这局面?
楼主也很坦诚,说是运用经济杠杆,说就是要用“惩罚”的手段。——近些年我们对一些特定部门和企业集团在‘节约’与‘环保’两面大旗的招摇下,运用“惩罚性”圈钱的事例还见得少吗?!
楼主不要忘了,在我们这代人,象我们这些人,上车是司机,下车是行人!你,切莫把司机和行人对立起来,也切莫把汽车和路人作为你“高收费”的人质。
另外,也悄悄地告诉楼主:你千万不要让人们建立起“养车是个套”的观念,这很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