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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万元阑尾炎后续: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儿外科滥用药物、篡改病历......铁证如山★ [打印本页]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14-4-25 22:03
标题: ★1.7万元阑尾炎后续: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儿外科滥用药物、篡改病历......铁证如山★
      孩子出院后(15日),我在投诉过后,立即去复印病历。护士说因为未到24小时,病历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只复印了一部分。

      第二天(16日),这时病历大概已经完善。又去复印了一部分。(这之间的时差,可能导致了后面的事情。)

      接下来的时间里,在家对病历进行了分析,发现病历中存在一些极其矛盾的部分。下面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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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对病症的描述与检验报告差别很大。9号入院诊断是:“急性化脓性性阑尾炎,局限性腹膜炎”,14号最后诊断是“急性化脓性性阑尾炎,局限性腹膜炎,腹腔积液。” 但11号的病理检验报告中诊断的却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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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及病程记录上讲“术后出现大汗淋漓,述心慌气促……血浆引流管有大量混浊积液引出”,但护理记录单上却写着“患儿术毕于此时返回儿外监护室,麻醉清醒,口唇红润,创口干燥……”,而且记录上所记当天引流只有5ml,且颜色是淡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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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为奇怪的是,主刀医生是谁通过病历看是个谜。护理记录单和麻醉记录单上记录的是敬鹏。而手术记录单与出院记录上记录的是王城(儿外科主任)。(目前确定是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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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些是外行不专业的判断,但也因此对病历产生了怀疑。怀疑病历经过修改,将孩子的病情夸大以适应其病症及用药。

    于是在4月22日,找到医务科,要求封存病历。他们同意封存病历。

     在封存纸质病历的过程中,我同时要求封存电子病历,因为电子病历是原始文件,如果修改了,里面有痕迹。

     结果他们表现得有些犹豫,因为据他们所说,以前没有这样的先例,不知道如何封存电子文档。我提出电子文档也可以以纸质方式保留,这个建议没有得到采纳。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们最后决定让我看电子病历,结果发现电子病历被严重篡改。

        在这些电子病历中,我们可以看到,儿外科的王城主任加重了病情的描述,捏造了医疗过程的的数据与事实,为其科室滥用药物编造了理由。

这是一张手术记录单的电子病历。我们看到的部分,字体下方有双红线的,代表着添加的部分。文字中被双红线划掉的,是删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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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孩子手术中根本没有发现肠粘连现象,是后面添加的;阑尾水肿情况被夸大;盆腔液体形态被恶化;尤为可恶的是,20ml的体液被篡改成50ml,以应证孩子病情严重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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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术后第二天的病程纪录。从中可以看到,本来孩子很健康的,结果被增删了几个字,变得情况差多了。这大概是为以后大量使用药物打伏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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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几天病程记录虽然没有明显的增删,但从时间以及内容上看,都是非常有针对性对在解释为什么要用这样那样的药。很明显,这是在投诉过后添加补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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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看这张出院纪录,红线部分是后来添加的内容。已经不屑于掩盖智商。估计是急了,顾不得病历中还有护理记录等其它佐证(护理记录记载:患儿术毕于此时返回儿外监护室,麻醉清醒,口唇红润,创口干燥……一整夜才引流出5ml淡红色体液),做出这顾上不顾下的勾当。

      通过这些情况,我判断病历部分之所以会改动,是因为投诉的原因。得知投诉消息以及投诉事由后,王城感觉问题严重,原病历无法合理解释他们滥用药物的事实,因此铤而走险,作出了篡改病历的不法行为。


      到此时,我跟院方坐下来协商处理此事。我提出四点要求:一、承认错误(存在滥用药物过度医疗问题)。二、承诺整改;三、处理相关人员;四、依法退赔不合理部分费用。

      院方的态度还是很诚恳,承认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药物的情况,也指出医院高度重视,会就此整改,处理相关人员。并且愿意退还不合理费用。

      最后就退赔费用的数额,议定为四千元。

       事情到此,可谓圆满。回家后,跟家人商议,家人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最后退赔部分应该细化。也就是哪些是不合理部分,应该列出来。给孩子输了那么多不必要的药物,数量必须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天(4月23日),我向院方提出一个退6418元费用的方案以供参考,并且给出了详细的费用清单以及计算方式。且要求孩子事后所发药疹产生的住院费用由院方承担。

      这大概引起了院方的不满,认为我想要多赔钱。不过事实上,我想我跟院方对这差额应该都不是太在意。

       4月24日,我到医院要求解决此事,院方已经形成了一个书面文件,医务科的人把它给我看了。这个文件内容大致有六点:

一、简述了孩子的病情及治疗过程。但在文字描述上,完全依照王城主任篡改过的病历在写。
二、指出就医过程中,小孩得到很好的照顾,家长也认同。
三、强调孩子体胖等情况,穿刺囊、果丁糖的使用等导致了费用偏高。
四、对几种药的使用情况的调查,认为是可用可不用的药,但客观上促进了孩子的快速康复。医院没尽到遵询意见的责任。
五、对造成的经济负担等表示歉意。
六、感谢网友关注,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分以及罚款等处罚,希望大家继续监督他们的工作。

     对这样一个结果,我表示无法接受。

     因为,我们已经知道王城篡改病历,那么为什么对孩子的病情的描述还要依照他的来?这首先就不实事求是;
     对第二条无异议。
     对第三条,我的投诉完全没有否认这些部分。我要求调查的是涉及滥用以及过度医疗的部分,强调这点非但无意义,而且还有掩饰问题的嫌疑。

      对第四条,同样存在逃避问题的情况。对抗生素的违规使用没有提及,对那几种药的毒副作用忽视,责任划分不明确。

      对第五条无异议。

       对第六条,我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能否公布具体的处罚内容,以飨读者。

       最后,我指出,对儿外科违规部分,我要求在回复中体现;我的投诉明确要求退赔不合理部分,决议中也要体现。

       对此,院方称,要考虑社会效应。钱愿意退,包括药疹部分也答应报销。但不宜写在对我的回复中。

       因为存在这些差异,当日没有谈妥。

       今天(4月25日),我再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要求尽快解决此事。院方态度大变。因为不明原因,他们可能认为我是医闹。告诉我,此事已经形成决议,不再谈。我的所有合理要求不予考虑。

      至此,我认为我要求他们形成一个公正公开的调查报告的要求无法实现了。虽然他们内部可能就此事想法与我相仿,作出的处理结果,也可能是匹配的。但不敢面对社会,不敢承认错误的态度,是我无法接受的。

      这事需要对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做出一个交待,很遗憾,因为种种原因,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不愿面对。

        一件医疗费用纠纷,因为医生的愚蠢无忌惮,变成了违法事件。又因为医院方的官僚态度,成了包庇罪恶的事件。

        本着真诚务实的态度,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其实本来是可以双赢的局面,却演变成了双输的格局。我无法详解这之中的奥秘,与之伴随的是深深的失望与愤怒。

       为了强调我并非是为了钱,我放弃投诉。但我坚持要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给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一个回复,就此事作出解释,公布相应的处理结果。特别不要忽略这个过程中相关医生的违法乱纪行为,相关科室管理混乱的状况,还有医院在这些乱相面前的态度。

  
       这个愿望,卑微但是坚强。

相关链接:

★1.7万元阑尾炎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处理意见及回复★
http://bbs.mala.cn/thread-9015341-1-1.html
(分享来自: @麻辣社区)



http://bbs.mala.cn/thread-8565435-1-1.html
★儿子在川北医学院儿外科做阑尾手术花了1.7万,看看是否是滥用药物过度医疗(已投诉)★


作者: 巴山-蜀水    时间: 2014-4-25 22:28
篡改病历的行为可恶可耻,应受到严惩:(
作者: 就是爱美女    时间: 2014-4-25 22:33
支持莽哥,现在维权好难哟。
作者: 20012    时间: 2014-4-25 22:33
我无话可说。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14-4-25 22:33
相关法律: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章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作者: 王有为    时间: 2014-4-25 22:36
:@:@:@:@:@:@:@
作者: 我们唱着东方红    时间: 2014-4-25 22:39
我感觉,事情搞大了!
作者: 一律马    时间: 2014-4-25 22:51
无法无天
作者: 一律马    时间: 2014-4-25 22:52
治外法权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2:56
这已经不是道德上的无耻,这是犯罪,利用儿童病患做平台,进行公然的偷盗诈骗!事后还毫无悔意,白班抵赖!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应该为川北医学院附院全体医护人员声誉和诚信承担责任
作者: 20012    时间: 2014-4-25 22:57
身为医生,你们真的不只是医生,你们也身为父亲、儿子.......当你们满手鲜血面对跟你儿子或父亲相仿的病人时,你们能不能有点怜悯之心。

作者: 蚊    时间: 2014-4-25 22:58

依法维权很重要。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00
!!!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04
尼妹的,无法无天,穿白衣院该低下你高傲的头!面对南充的衣食父母!!!
作者: 恶心就吐    时间: 2014-4-25 23:05
这已经不是道德上的无耻,这是犯罪,利用儿童病患做平台,进行公然的偷盗诈骗!事后还毫无悔意,白班抵赖!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应该为川北医学院附院全体医护人员声誉和诚信承担责任!
作者: 恶心就吐    时间: 2014-4-25 23:07
这已经不是道德上的无耻,这是犯罪,利用儿童病患做平台,进行公然的偷盗诈骗!事后还毫无悔意,白班抵赖!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应该为川北医学院附院全体医护人员声誉和诚信承担责任
作者: 原名悠悠二十年    时间: 2014-4-25 23:07
感觉有理有据,希望听到医院的说法。以前对这医院印象还不错的:dizzy: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15
过伤鸟!怪不德大量有钱有名的人移民,我等屁民想移民,尼妹的最多移到西充,还是同-片鸟样!敬请穿伯衣元的五毛喷糞!!!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26
专业的,请医院来科普下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31
以此文看南充天下
作者: 赶场协会    时间: 2014-4-25 23:35
路过当学习。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35
水太深,看不懂,P民就该认3,否则后果,尼妹的懂的!!!!
作者: 网络耗子    时间: 2014-4-25 23:38
江湖必须讲道义 做医生更要将职业医德。这样的医生必须记录在案。
作者: 闲来无事逛逛吧    时间: 2014-4-25 23:39
无语 本帖最后由 闲来无事逛逛吧 于 2014-4-25 23:39 编辑


作者: 四川人.高山.11    时间: 2014-4-25 23:41
不知以往害了好多老百姓啊,太可恶了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44
他们也就用了最烂那招,利用自己制定规则获取的垄断地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早料到了,不新鲜,其实该谢谢莽娃娃,因为他揭开了医疗这个脓疮。
作者: 秋池夜雨    时间: 2014-4-25 23:50
这些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为啥老百姓对这个行业有偏见,也就不难理解患者和医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尼玛,都在干违法犯罪的勾当了,老百姓还能干啥?其实,这个社会从根子上都烂了,干脆,重来。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5 23:51
医生那么崇高的职业都莫法阻止他们变成魔鬼!医生已经堕落到城管之流,为赚钱没了天理!
作者: 总不来电    时间: 2014-4-25 23:52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穿白衣的不一定是天使。篡改、顶包的人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责任和良知!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0:04
白衣天使也为几个钱折腰?愧对你爹妈供你读了那么多年的书!
作者: 远方的雷达    时间: 2014-4-26 00:13
看来自己内部处理可能解决不了问题,这样重大违法行为市卫生局应出面,市纪委应介入才行。
作者: yuncx    时间: 2014-4-26 00:30
院方包括卫生系统都明白其中的猫腻, “但不敢面对社会,不敢承认错误的态度”  的确是不对国家、社会和就医者负责~归根结底, 这个国家和社会都病了,而且不轻~
作者: 唐四丈    时间: 2014-4-26 00:43
支持维权!
作者: 小骄    时间: 2014-4-26 01:01
http://img.mala.cn/forum/201402/15/200747wk0gt977xxlg95zr.jpg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1:19
坏得很,告死他几爷子。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1:22
找四川电视台暴光!
作者: 741mnbvcxz    时间: 2014-4-26 05:44
:(:(:(:(
作者: nirang2008    时间: 2014-4-26 06:38
这已经不是道德上的无耻,这是犯罪,利用儿童病患做平台,进行公然的偷盗诈骗!事后还毫无悔意,白班抵赖!川北医学院附院儿外科应该为川北医学院附院全体医护人员声誉和诚信承担责任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7:23
请医院来发誓:自己没搞假。
作者: 十三太保    时间: 2014-4-26 07:27
如此揭露医疗恶行的热贴,为何不見打着关注民生为己任的南充晚报来报道? 本帖最后由 十三太保 于 2014-4-26 07:28 编辑


作者: 西山牛    时间: 2014-4-26 07:30
川北医院要火,由于你们的愚蠢行为,由于你们一贯的固化思维。
该醒醒了,你们是一流的医院,该用一流的品格和服务才是,一味沿用江湖郎中的坑蒙拐骗之术,终将付出代价。
作者: 西山牛    时间: 2014-4-26 07:31
再次鄙视披着天使外衣的龌龊之人!
作者: 李友谋    时间: 2014-4-26 07:37
医院应该给个说法了!期待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8:09
如此医院,怎样教书育人?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08:13
这就是院方的调查??原来是在造假病历。这个敬鹏败类什么来历,让你们如此冒险保他?
作者: 山水随拍    时间: 2014-4-26 08:17
负面的广告能唤醒更多人觉醒
作者: 多嘴猫    时间: 2014-4-26 08:38
我想知道,从院方院方的态度还是很诚恳,承认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药物的情况,也指出医院高度重视,会就此整改,处理相关人员。并且愿意退还不合理费用”,到后来的院方态度大变。因为不明原因,他们可能认为我是医闹。告诉我,此事已经形成决议,不再谈。我的所有合理要求不予考虑。”到底是谁在替他们撑腰? 本帖最后由 多嘴猫 于 2014-4-26 09:28 编辑


作者: mmala_h2ptijy0    时间: 2014-4-26 08:52
無醫德,可恥.
作者: 打着青春的名义    时间: 2014-4-26 08:54
一片黑暗
作者: wstrong    时间: 2014-4-26 08:58
没事就顶一顶,表示支持楼主。:lol:lol:lol:lol:lol:lol:lol
作者: 天崖浪人    时间: 2014-4-26 09:14
这个问题太专业了,懂的才评论,不董的就不要乱评论了,要不然就把自己归在2那类了。
作者: ncgamy    时间: 2014-4-26 09:23
去川北医学院和中心医院住院的真脑残,医术又差,环境恶劣,医生又极其贪婪。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病人在川北医学院不到一个🈷化了二十几万,呼吸一窘迫就气管切开,病人给折腾得不行,看家里来不起,医生也就极力建议他们到东方医院,在东方医院一周多,花了九千多,人病情稳定下来,顺利地回家修养了。
作者: ·南充公交太滥    时间: 2014-4-26 09: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天崖浪人    时间: 2014-4-26 09:29
ncgamy 发表于 2014-4-26 0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去川北医学院和中心医院住院的真脑残,医术又差,环境恶劣,医生又极其贪婪。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病人在川北 ...

请问这人是谁?怎么联系?求证后,今后好到东方去看病。一看你就是个托:@
作者: 惜月no1    时间: 2014-4-26 09:31
一个病历造假。。。
作者: 升水湖    时间: 2014-4-26 10:12
这所医院归谁管?求相关部门发个音。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0:14
一错再错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0:24
我是来看看的
作者: 良杰    时间: 2014-4-26 10:24
狗日的太坏了,典型的白衣天使黑心肠。
作者: tshmilyfgh    时间: 2014-4-26 10:44
一律马 发表于 2014-4-25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法无天

莽娃儿还在纠结此事啊!都发了好几帖了啊!
作者: 笔架山下忆旧    时间: 2014-4-26 10:46
太让人愤怒鸟!:Q
作者: 天崖浪人    时间: 2014-4-26 10:52
看来这次莽娃儿的要求是有点过了,要不然医院是会满足的。也许是医院经过自查后,认为他们没有过错。因为:一、你选择了三甲医院,在三甲医院里你又选择了微创手术,费用基本合理。二、至于用药麻,有些药是辅助治疗的,用也可以,不用也可以,说合理可以,说过渡也行。三、病历问题,在他们这种等级的医院里,且你还不是出院就封存的,这种低级错误一般是不会出现的,你指出的几个问题有点低级。现在你只有走司法途径了,没事,你在图书馆上班,工作轻贤,你们学院管理又不紧,有时间和他们耗:P
作者: bl装饰    时间: 2014-4-26 11:09
楼主所列证据清晰,有理有据。医院也就是不愿意公开承认错误,就想“私了”,这是国人,特别是政府国企中所做的龌蹉勾搭的处理方式,上行下效。力挺楼主,医院做错事就应该公开处理道歉等,那样人们反而会认同赞扬
作者: 菜刀砍英雄    时间: 2014-4-26 11:21

支持维权!
作者: 芒果123    时间: 2014-4-26 11:29
這論談裡面就有些不要臉的人,詆毀人家將事實.低級的攻擊,傻B都知道,
作者: 芒果123    时间: 2014-4-26 11:29
滾回去你娘肚子去 ,不要出來丟人
作者: 越喝越淡    时间: 2014-4-26 11:39
医疗乱象丛生...绝非偶然!
作者: scnczb    时间: 2014-4-26 11:50
病历在他们手里,想如何改都如何改,除非你能拿到原始的,他们电子病历找个高手从服务器调取,最开始的记录,什么时候改的,应该能看到
作者: scnczb    时间: 2014-4-26 11:52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14-4-26 0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此揭露医疗恶行的热贴,为何不見打着关注民生为己任的南充晚报来报道?

南充晚报哟,那就是个垂子货,吹牛不打草稿的东西。他会这么有心来关心这些民生问题么,只会吹当官的屁眼

作者: oait1    时间: 2014-4-26 11:54
强烈关注
作者: 李友谋    时间: 2014-4-26 12:02
越喝越淡 发表于 2014-4-26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疗乱象丛生...绝非偶然!

听说过哪些部门是政府的摇钱树吗?

作者: 华城殿下    时间: 2014-4-26 12:06
利益已经让部分医务工作者充昏了头脑,做事请对的起自己的良心。支持莽哥理性维权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2:08
哈哈哈。这回有点意思了,来莽SB我支持你继续闹下去,加油!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2:15
不作死不会死,简直莫道德,静观卫生局处理,静观你们是怎么走的群众路线
作者: 蓬安-相如    时间: 2014-4-26 12:29
强烈关注。
作者: peterdaye    时间: 2014-4-26 12:40
医院上下一条龙的吃钱,当官的吃的多,下面的人吃的少,现在被抓到现行,还不想认错,无耻至极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2:44
全国都是一样的,王傻逼闹有个屁用。
作者: shensm    时间: 2014-4-26 12:50
建议用法律的手段去与他们抗争,如果打官司缺钱,你只要在这说一声,公布一下你的银行卡,我相信会有足够的经济保证的。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2:59
这也叫篡改病历?楼主还这么煞有介事,你tm在逗我!
作者: x438289822    时间: 2014-4-26 13:01

身为医生,你们真的不只是医生,你们也身。为父亲、儿子.......当你们满手鲜血面对跟你儿子或父亲相仿的病人时,你们能不能有点怜悯之心。医生就知道搞钱吗??????????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3:13
没参与手术的人却在手术记录和病程里面大张旗鼓的更改手术中所见的病情和数据,这他妈还不叫篡改病历?难道王城是千里眼?你他妈是王主任请来的逗逼吗?
作者: 王有为    时间: 2014-4-26 13:18
x438289822 发表于 2014-4-26 1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身为医生,你们真的不只是医生,你们也身。为父亲、儿子.......当你们满手鲜血面对跟你儿子或父亲相仿的病 ...

医德。
这破医院懂这个么??
切。。。。
垃圾。

作者: 何可    时间: 2014-4-26 13:39
查出来给所有在院的和将来会入院的和病人家属们一个交代???不能就这样算了?什么医院??
作者: G608    时间: 2014-4-26 14:21
无耻哟:curse::curse:
作者: 太子岩    时间: 2014-4-26 16:11
南充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这是要火的节奏吗?秦火火已经遭了,你莫想火哟。
作者: jsxy    时间: 2014-4-26 16:13
希望看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结论。
作者: 太子岩    时间: 2014-4-26 16:15
天崖浪人 发表于 2014-4-26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这人是谁?怎么联系?求证后,今后好到东方去看病。一看你就是个托

而且还是很垃圾的那种托,这种货色比那医生更坏

作者: 与南充同行    时间: 2014-4-26 16:42
我有一疑问:大家说的以药养医和医生从药商那拿回扣是不是一回事?

我觉得还是有差别。以药养医是医院的一种制度安排,药价差即利润归了医院大帐户;而医生从药商那拿回扣是医生个人或科室小集体的私下行为,属贪腐行为,是医院组织不认可的行为。

如是这个论点成立。那么莽的这个案可以换种思路来处理。
即将本次药品费分为两块,一块是在住院帐户里的高价药,一块是苟医生叫患者到门诊单购的药。按照当下的惯例,两块药肯定有高额的利润,不然院方不会捡最贵的使用了。很显然,第一块的利润归了医院,第二块的按惯例,大部分归了苟医生,而第一块是制度安排,估计当下很难改变和纠正,那第二块呢?

本帖最后由 与南充同行 于 2014-4-26 16:43 编辑


作者: ncgamy    时间: 2014-4-26 17:30
天崖浪人 发表于 2014-4-26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这人是谁?怎么联系?求证后,今后好到东方去看病。一看你就是个托

托个屁啊,南部的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病毒感染,脊髓遭了,大概一个月前转院的,你要是川北医学院附院的,肯定查得出来。
至于是谁,联系电话,外交辞令怎么说?恕难奉告。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14-4-26 17:37
手机用户 112.194.5.x 发表于 2014-4-26 1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也叫篡改病历?楼主还这么煞有介事,你tm在逗我!

我逗你??你当你是什么?

只看一条。

诊疗经过中添加的部分是这样记述的:
术后出现大汗淋漓,述心慌气促:血浆引流管有大量浑浊积液引出;考虑患儿体形肥胖,阑尾炎症重;结合腹腔镜二气化碳气腹及全麻等因素对患儿影响;立即给予吸氧、输入参芪扶正、参麦等中成药物对症处理;”

那么,护理记录中相应地方怎么写的:

9号9:45  进入ICU后,“患儿术毕于此时返回儿外监护室,麻醉清醒,口唇红润,创口干燥,血浆管引流通畅,遵医嘱给予心电监护、吸氧及禁饮食。”三小时后,10日1:00,开始输入参麦。四小时后,10日2:00 开始输入参芪。八小时后,10日6点,引流管引出的体液5ml,颜色淡红。

“大汗淋漓,心慌气促”在儿外科护理记录中是用“麻醉清醒,口唇红润,创口干燥”形容的?

术后血浆引流管引出的大量浑浊积液哪儿去了?只听说过护士偷药的,没听说过偷浑浊积液的。你会偷吗?

所以说,这种描述非常明显地指向参麦参芪等的使用,根本就是为了应付投诉中相应的质疑而添加的。但护理单在第一时间被复印,早已无法更改,也就露了马脚。




作者: gzcs    时间: 2014-4-26 17: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简单—    时间: 2014-4-26 17:44
顶一下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7:54
你们这些无知的人就陪他在这里闹嘛,把声势再闹大点,到头来钱也不会给你们得,把川北医学院再瞥也医好了那么多人,我看到时候把川北医学院闹跨了看个病还要去成都重庆,到时候我估计全南充人民都要找你们。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7:54
你们这些无知的人就陪他在这里闹嘛,把声势再闹大点,到头来钱也不会给你们得,把川北医学院再瞥也医好了那么多人,我看到时候把川北医学院闹跨了看个病还要去成都重庆,到时候我估计全南充人民都要找你们。

作者: 沿海归来    时间: 2014-4-26 17:59
太黑了,背后有保护伞,有人撑腰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14-4-26 18:26
手机用户 223.87.3.x 发表于 2014-4-26 17: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这些无知的人就陪他在这里闹嘛,把声势再闹大点,到头来钱也不会给你们得,把川北医学院再瞥也医好了那 ...

眼里就只有钱,怪不得会出这样的事。

一个好的医院,绝不会被无故闹垮。有了问题,能迅速解决问题,修补制度上的缺陷,去腐甦新,会更有活力。

一个坏的医院,出了问题,想方设法掩盖问题,会流弊日深,贻害社会。就算倒了,又有什么可惜?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8:36
不要脸的医专,你赢了
作者: 果城旧事    时间: 2014-4-26 18:38
大家没看ccav啊,25号,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那啥,就出了一个通知:要求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医闹呗。所以..............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4-4-26 18:47
还有没有人管了,亲爱的党呢?亲爱的人民政府呢?
作者: 煮妇    时间: 2014-4-26 19:05
真的佩服莽娃儿较真的勇气,要是一般人的话,就只有吃哑巴亏了。要是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的话,医生也不敢乱整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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