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5日下午,张华镇松浪村六社现年73岁的老太婆张宗贵从张华街道乘坐旺苍县米苍山客运有限公司的公交车川H08025大型客车回家,16点10分时,当此公交车行驶至嘉张公路8km+700m处,为避让相对而来的小轿车川HS1305,此公交车采取紧急刹车撞到栏杆,致使此公交车上的乘客张宗贵从座位上摔倒在车厢内而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当时双方驾驶员既不报警而又私自驶离现场,小轿车将伤者送到医院,入院检查,并垫支了入院费后,伤者家属才报了警,然后小轿车方就以乘客没在小轿车上受伤而一直拖欠医疗费。事故发生时,公交车方没有任何人送伤者到医院,直到今天(1月15日),公交车公司没有任何人到医院看望和过问过伤者,公交公司也没支付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好像伤者与公交公司无关。伤者家属多次与公交公司法人张春蓉联系,而公交公司法人却振振有词说公交车没有责任,他们公司不得对伤者负责。请问天下百姓:乘客乘坐公交车,公交车该不该负责乘客的安全?乘客在公交车上受到伤害,公交公司该不该负责赔偿?73岁的无辜老人乘坐公交车受到人身伤害躺在医院已经10多天了,老人天天吆喝疼痛而不吃不喝,而公交公司却不闻不问,不交一分钱的医药费,医生天天通知停药,公交公司该不该负责?伤者究竟是找公交公司负责还是找小轿车方负责?旺苍县米苍山客运有限公司造成的这件伤害事件和旺苍县米苍山客运有限公司究竟该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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