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684|评论: 36

[群众呼声] 乐山市井研县民生项目埋隐患 村民无辜赴黄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 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生项目埋隐患 元旦佳节起祸端  
                   村民无辜赴黄泉 党委政府管不管???
我是乐山市井研县纯复乡跃进村3组的村民,2015年1月1日晚,我丈夫在村鱼塘边不幸失足溺水死亡。据调查,造成这起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014年3月乡政府利用2013年度井研扶贫连片开发项目资金(金峰乡有3个村、纯复乡有3个村,共有600万)对鱼塘进行了改造,没有修建任何安全防护设施。(注:鱼塘未改造前,塘边水深仅1米左右,且堤面杂草丛生,有部分小灌木植物,即使落水,也很容易自救;鱼塘改造后,塘边水深达3、4米,且堤面光滑、陡峭,没有抓拿,即使是会游泳的落水者也无法上岸)。处理后事期间,尽管乡党委政府没有派人到我家进行安慰和关心,但我们全家仍然保持了冷静克制的态度,没有给党委政府添乱。事后,我们全家咨询了相关政策,法规,于1月5日郑重向乡政府提出了诉求。
1、按照《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8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纯复乡党委政府在负责实施鱼塘项目改造时,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处在交通要道的鱼塘没有修建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严重过错,造成死者意外落水,且落水后无法自救,应该对死者落水负全部责任。
2、请求纯复乡党委政府对死者按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3、立刻排除安全隐患,还广大村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纯复乡党委政府领导于1月11日和1月20日分别召集我们亲属开会,居然做出了“不予受理”决定!到现在仍然让我们家属和广大村民义愤填膺,悲愤难耐!请问纯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的做法是不是行政不作为呢?作为一方父母官的责任何在?不予受理,天理何在?这难道不就是“庸懒散浮拖”和不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的典型!!!!。请广大网友评评,还有天理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2-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为井研人,帮顶下!

发表于 2015-2-1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哈

 楼主| 发表于 2015-2-2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惨了,政府应该为自己的疏漏负责,为死者负责,为百姓负责!!!!

发表于 2015-2-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5-2-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5-2-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属请节哀!政府必须出面跟一个合理公正的说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愤怒

发表于 2015-2-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应表示同情,不过不能啥事都怨政府。鱼塘是乡里所有?

发表于 2015-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lsxiefang 发表于 2015-2-2 13:18
意外,应表示同情,不过不能啥事都怨政府。鱼塘是乡里所有?

乡政府也属于政府,不希望意外再次出现在其他家庭

发表于 2015-2-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涉事鱼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改造后的鱼塘必须有安全告示,并且必须有规范的安全设施,建设的时候肯定是有该计划的,第一要严查项目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第二必须给受害者一个全面的交涉。

发表于 2015-2-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意外身亡的是我堂哥,一个活生生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没了。这让我们一家人的心情都难以平复,若有一点防护措施,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赶往哥哥葬礼的途中,一路只见密密麻麻的鱼塘却不见任何的防护栏及安全提示,坐在车上的我们都感到无比的心惊胆战,况且鱼塘的意外不是一两出了,我们不希望这样意外再次发生在其他家庭,避免意外政府不该做点什么吗?

发表于 2015-2-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生命的代价都还不能唤起政府的重视,那我们的政府还能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什么呢?所谓的民生工程,只不过是一些地方官员搞的政绩,其实对老百姓能带来多少实惠,我不想多说。真的不希望每次都要用生命作为代价,我们希望受害者家属的诉求能得到合理的答复,但是我们更希望政府的每一个项目都能站在安全的角度去实施,毕竟生命是无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2 13:47
政府应该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2 13:50
政府官员只管改造鱼塘捞钱,哪管老百姓的安全哦

发表于 2015-2-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mliy 发表于 2015-2-2 13:32
意外身亡的是我堂哥,一个活生生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没了。这让我们一家人的心情都难以平复,若有一点防护措施 ...

1、希望政府做赔偿,2、希望政府把防护措施落实在实处,这种能避免的意外必须解决,失去亲人的痛苦,谁都无法体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2 14:03
没安全设施,法律层面来说就有责任。

发表于 2015-2-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出面解决此事件及鱼塘安全隐患,不应逃避,正好现在反腐不信相关人员不怕。

发表于 2015-2-2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直接和政府交涉不下来,建议直接走司法程序,毕竟这中间有很多东西需要梳理,首先是向谁问责?是负责项目的政府?还是鱼塘的承包者?无论如何,都要有人承担责任,毕竟这不是天然水域,既然存在人为的改造,就应该有相关的标准!

发表于 2015-2-2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干部都是不为群众办事的,明哲保身是他们的为官之道!!!

发表于 2015-2-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要作为哦,不要让悲剧再出现。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