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队、股室:
经大队支委研究决定,现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5年1月25日
附件:
南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南部,百日整治”活动的工作安排,为确保整治活动开展有序、取得实效,制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伏 勇(支部书记 、大队长)
常务副组长:樊能文
副组长:唐国春、杨晓辉、童文东、姚成、柴发明
成 员:周正安、王国强、谢汶言、胡 斌、郭 薇、
彭诗贻、谢 敏、王 荣、杨 领、余 家、
何 欣、彭海波、蒲 俊、马中军、凡光科、
卢砚海、范 韬、赵清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樊能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4月30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容秩序综合整治。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1月23日——1月31日)
工作任务:(1)召开动员会议,对“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2)利用出入城口和城区内25个执法岗亭LED进行活动宣传,滚动播放“开展‘百日整治’,打造平安南部!”宣传标语;(3)与县广播电视台联系,录制关于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利用执法车辆进行播音宣传,制造活动氛围。
牵头领导:姚成
责任股室:办公室
(一)综合整治阶段(2月1日——4月26日)
大队成立4个市容整治小组、1个规划整治小组、1个专项督查组和1个后勤保障小组,人员分组和任务安排如下:
1.市容整治一组
带队领导:樊能文
队员:市容一中队、市容二中队、特勤二中队
整治区域:瑞安路、万达广场、体育路、西街、东街、正街、小南街、滨江路;新世纪广场、柳林广场;明珠医院、人民医院门诊口;后街市场、益民市场、柳林市场、乐群路、文化路;一小、南部中学、南部二中、蓓蕾幼儿园。
2.市容整治二组
带队领导:姚成
队员: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市容三中队
整治区域:东风路、振兴街上段、含中心街、振兴街南段、丝绸街、嘉陵路、引桥路、晓霞路、东南街;新南花园、五十二队车站。
3.市容整治三组
带队领导:杨晓辉
队员:市容五中队、特勤一中队
整治区域:蜀北大道、二环路、新安路(工业园区)、一环路、嘉陵路、金牛街、草市街、兴盛南街、金鱼街、西城上街、春光街等原城南市场区域。
4.市容整治四组
带队领导:童文东
队员:行政审批股、市容四中队、市容六中队
整治区域:城西客运站、政府广场、行政中心、德仁中学、三中、迎宾大道、北环路、蜀北大道、蜀西市场、幸福路、益民广场、二环路、一环路、桂博园。
市容整治小组工作任务:(1)清理占道行为。取缔“以街代市”、“流动摊贩”、“骑门占道”、“占道加工”、“占道烤火”等行为,对不听劝阻、擅自设摊经营者一律予以清理取缔。(2)规范乱停乱放。加大对城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劝导其停放至停放栏,对不不听劝阻者实施暂扣和拖离。(3)开展广告清理。对城区内违规横幅广告、墙体广告、道旗广告和移动广告牌进行取缔,加强对违规张贴小广告、发放传单等行为的监管。(4)开展噪音治理。对商业街、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广场舞等噪音问题进行查处。(5)开展“红袖标”巡防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好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社会治安苗头问题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
5.规划整治组
带队领导:唐国春
队员:滨江规划中队、蜀北规划中队、火峰规划中队、法规股
整治区域:滨江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蜀北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火烽乡行政管辖区域、南隆镇、老鸦镇。
规划整治组工作任务:负责对乱修乱建行为的发现上报和查处,负责对违法建筑实施强拆。
6.专项督查组
带队领导:杨晓辉
队员:信访督办股
工作任务:整治期间对各整治小组人员到岗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制作督查通报并定期公布。
7.后勤保障组
带队领导:柴发明
队员:食堂人员、财务装备股
工作任务:负责整治过程中执法设备的发放、医药用品的准备工作;整治期间加班用餐由大队食堂统一安排,做好整治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工作任务:对整治活动中的图片、影像和文字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议,对督查通报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牵头领导:伏勇
责任股室:办公室、信访督办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百日整治”活动以迎新春和“两会”召开为契机,全体人员要切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使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媒体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支持、参与市容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管,强化落实。整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文明执法但不软弱执法,严格执法但不暴力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