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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广州区伯”嫖娼被抓不能留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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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谢晓刚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3月29日《京华时报》)

  新闻一出,一时间,仿佛吃了枪药似的,网站、纸媒上各种评论汹涌如潮,搭车谈性的也不少,引发各大媒体热烈追炒。当地警方在证实区伯嫖娼被抓的同时,也证实了26日晚21时50分,区伯在其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发布了最后一条信息,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公车私用两起,都已向“@廉洁广州”举报,等待调查处理回复,这就留给民众太多的遐想,很多人好奇区伯被抓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

  这让笔者联想起近期屡被曝光的明星嫖娼、吸毒案件一样,警方所有通报里都会出现据“群众举报”或“曾有群众多次举报”等陈述,当然面对民众对于“群众”的质疑,警方不可能透露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否则就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了。而此次无论是媒体还是当地警方,对于区伯在长沙嫖娼被抓一事只是予以证实,但并未解释是因为举报还是因为警方偶尔巡查中被逮个正着。

  在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别说长沙这座省会城市,就是偏远小城也早已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世界。即便是楼道里相邻而居的人,也很难相识相熟,才会有老人去逝多日无人发现,小区内成传销窝点却无人知晓。所以,广州区伯到长沙来嫖娼,尽管违法,但不可能是自己举报自己,更不可能是酒店举报。因此区伯在异地微博举报公车私用后被抓就显得有些诡异了。

  所以,“广州区伯”长沙嫖娼被抓,官方既然已经做了证实,但对于如此有争议和代表性的公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社会舆论多些关注,最好能够及时回应舆论质疑。特别是存不存在“钓鱼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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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165140x15qg87jkx1t11kz.jpg   人之初  “性”本善!!!!!!!这分明是打击报复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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