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监察局
关于网上反映遂宁教育改制有关问题的
情况说明
最近,相关网络媒体相继出现反映遂宁教育改制、收费等方面的一些帖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查清事实,以正视听,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市上组织力量针对网上反映的问题逐一展开调查核实。据查,网上反映的情况均不属实。现将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遂宁二中实验学校的办学性质问题
1.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遂宁二中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两校)建设的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遂宁市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为适应高校扩招和普通教育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在始终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基础上,支持多元投资兴办教育,满足学生多层次上学需求。遂宁中学于2002年通过银行贷款、校企合作、个人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在河东新区新征地204.27亩动工修建新的实验学校,2003年一期投入使用,2005年9月二期投入使用,总投资1.22亿元;遂宁二中也采取同样筹资方式于2002年在创新工业园新征地175.98亩动工修建新的实验学校,2004年投入使用,总投资8500万元。
2.关于两校规范为民办学校的身份问题。网友反映的两校“改制为‘假民办’‘私有官办’”的问题不属实。由于两校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校企合作、个人借款等方式筹集,依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文件 “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薄弱学校、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和政府新建的学校等,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的有关精神,2004年,遂宁中学新校区、遂宁二中新校区经省教育厅以川教函〔2004〕196号和川教函〔2004〕119号文件分别批准成立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二中实验学校,并明确两校为“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学校”。
2009年,根据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要求:“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拟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为了推进两所实验学校的机制创新,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到“四独立”(即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育教学)。按“确保稳定、分步推进、持续提升”的原则,制定了推进两所实验学校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的方案,首先彻底完成两校“四独立”。两校于2010年由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大地建筑工程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整个过程按照程序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审计,属于非财政性资产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遂宁市教育局申报了民办学校,遂宁市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2月26日分别以遂教函【2010】31号、遂教函【2010】32号文批准设立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二中实验学校,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通过调查核实,“2010年2月遂宁市教育局批准两校为民办学校符合民办学校设置有关规定,民办学校的法律属性清楚”。
二、遂宁竟成教育投资公司不属于“教育局官员”办的公司
为推动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公司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由遂宁市国资委所属的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中学等3所公办学校所属的遂宁市大地建筑工程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注册成立,该公司属国有股份公司,不属于个人所有,也没有个人股份。
两所学校体制创新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为促进公司有序起步、平稳运转,在对涉及民生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为确保两校举办者顺利交接,确保举办学校万名学生及社会稳定,受控股大股东兴业公司委托,暂由市教育局局长张永福兼任董事长,遂宁二中校长许玉权兼任总经理。公司所有董事均未在该公司占有股份,所有董事均未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随着公司改革的平稳推进,公司将按《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完善公司决策经营层,进行股本结构改革,融集资金发展教育事业。
三、两校不存在“低价出让给个人所办的公司”的问题
2009年6月,经四川省中衡安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中鑫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两所实验学校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截止2009年6月30日,两校除去所欠债务10155万元,实有净资产9967万元(含土地价值),两校用地均属教育划拨用地,网上反映“土地市价已达10亿元”不属实。
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两校资产评估价(资产评估价+品牌作价)按法定程序取得两所学校的举办权,购买总价款为19945万元(不承担原校债务)。网上反映“两校被以改制为名低价出让” “这背后藏着一个非法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的惊天大阴谋”不属实,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四、关于两校聘用部分公办教师身份问题
市编制部门对两所实验学校未单独下达编制,所聘用人员由学校自主聘用。目前,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二中实验学校两所民办学校共有教职工670余人。其中不占编314人(含临时聘用人员),均是由学校支付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了平稳推进我市教育改革,避免因体制创新造成人心不稳,保持两所学校平稳过渡,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出发,市政府决定同意两校近期分别在遂宁中学、遂宁二中聘用了部分公办教师。通过调查核实和咨询,两所学校近期聘用了部分公办教师,“从政策上讲是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只要不影响遂宁中学和遂宁二中正常的教学,聘用部分公办教师是允许的,也是提倡的”。
五、关于两校收费问题
目前,该公司正积极推进扩股以吸纳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学校发展,并正在投入上千万元巨资全面改善两校的办学条件,正有序启动修建塑胶运动场、教室和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教室全部改建为网络教室、修建实训大楼等项目,决心把两所学校办成省内一流的品牌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改委、教 育 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六条“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制定。教育成本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正常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和校办产业及经营性费用支出。民办学校学历教育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成本确定”的有关规定,4月中旬至5月上旬,市物价局根据两校关于收费问题的请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两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开展了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小组按规定程序根据学校固定资产折旧、房屋维修、教职工待遇、公用经费、无形资产价值、债权债务、条件改善投入预案等成本构成因素对学校学费进行了测算,测算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学费成本为6382元/生·年,遂宁二中实验学校的学费成本为5981元/生·年。
为了确保两校收费标准适应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市物价局于5月19日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和教育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关于两校收费问题座谈会,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二中实验学校收费按收费低于成本价的原则,初中阶段按4500/生·年、高中阶段按5300/生·年的标准收取学费”的共识。参会代表一致认为,这一收费标准虽然低于成本,但符合遂宁老百姓收入实际,体现了党委、政府以民为本发展理念,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随后市物价局按照审批程序批准了这一收费标准。
同时,市委、市政府将加大对遂宁中学、遂宁二中、遂宁一中、遂宁四中等公办学校的投入,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大力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升,在确保公办学校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子女免费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为群众子女多元化选择就读学校创造条件。
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们对遂宁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优先发展教育、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依法规范、严格监管,稳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为遂宁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遂宁市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