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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消费过期五常米(成都市劳动监察总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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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09:51 | |阅读模式
这个月发6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强制从工资里扣了630的过期五常米70KG米钱+22号就要过期的35元安琪鲜味汁5瓶的钱...


请问员工
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名称: 成都智蓉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华丰食品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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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7.26


收到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成都智蓉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消费一案调查处理情况

市总队接到协查函后,立即与成都智蓉物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对其发出了询问通知书。

经调查,该公司于2009年底购入一批大米,用于发放员工过年福利。因购买时未计算好需要的总量,发放完福利后剩余了一部分。公司就组织员工自愿购买,并没有强制员工购买。我队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对其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退还员工购买大米的钱。

目前,智蓉公司已于7月24日,25日退回了大部分员工购买大米的钱,尚有两名休假员工未退,待其休假结束后立即退回。

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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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2:11 |
公司无权这样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发表于 2010-7-19 11:15 |
这公司太恶心了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7-19 15:04 |
今日与市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知此情况需要先对该公司的注册情况进行核查,了解注册地,由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发表于 2010-7-22 10:14 |
qs起诉,,,人格是系统发挥的
发表于 2010-7-22 11:10 |
公司没得权利...举报...关注中..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7-26 15:18 |
今日收到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贴文反映情况的回复。
感谢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网友反映情况的重视和回复。
感谢楼主对群众呼声的信任和支持。

发表于 2010-7-26 23:10 |

发表于 2010-8-24 14:16 |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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