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说法:《新快报》记者不能置死地而后生(森森姜林/文)
闭着眼睛都知道“毁坏商业信誉罪”是什么含义,2011年7月,笔者就是因为这条罪名锒铛入狱,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撞墙自杀也功亏一篑,最后还是难逃魔爪。跟笔者一起关押的有内蒙古商报社社长,还有跟澳门商报网有联系的一位深圳老总。社长都难逃魔爪,一个小小的记者,大家就别抱幻想了,就等着法院以各种罪名判刑吧!
记者陈永州报道《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跟笔者关注内蒙古伊利老员工举报伊利董事长涉嫌掏空国有财产,多么相似?当时,伊利老员工还给内蒙古商报社社长签了一份免责协议,申明为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社长因为社会良心,想尽一切办法将举报内容曝光,还被国外媒体报道,而且伊利股票也跌停,却没能触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的立案查处。
就这样,伊利报警,警方以诽谤罪立案,多方面跨省抓捕,以毁坏商业信誉罪给予刑事拘留,并得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时,笔者多方请律师辩护,认为毁坏商业信誉罪不能成立,也的确没有成立,但也没有释放被抓的人,而是以从来都没听说过的“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给予起诉判刑,在所有被抓人的无罪辩护和亲人们的不断上访情况下,法院以均有一定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并告知不允许上诉。
《新快报》一篇头条报道就能将记者从看守所解救出来?太幼稚了,弄不好,报社领导都要跟着遭殃,不过,我还是佩服这家报社的勇气,起码让全世界人民知道真相。湖南政府,中国法制,在此时此刻感觉不到痛吗?不会的,他们要整死一个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笔者想起当年被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时在飞机上大声喊救命的瞬间,想起因为正义坐牢而泪流满面的场景,想起撞墙绝食,对这个社会和法律失望的过程……不敢想,记者陈永洲在看守所里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至于记者协会和律师专家高呼,什么是故意编造并传播,以及质问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是不会有纪委和最高检去具体核实,都没有一点作用。因为是国企,因为官商勾结,因为警方和法律是纳税大户的跟屁虫,所以,有着国家编制的企业单位,他们说是虚假就一定是虚假,说编造就一定是编造,为此,任何证据都显得弱不禁风。不信,律师辩护时,审判长在打瞌睡,你们还不信吗?
以前,笔者只知道干坏事要被坐牢,却不敢相信维护正义公平也要坐牢,哪知道,正义的代价往往比邪恶更大。有罪的人正在审判着无罪之人,罪恶正在抨击着中国良心。有良心的中国人,你们感觉到了吗?你们在呐喊吗?在高呼湖南警方放人吗?苍白无力的正义良心,总是在人们的麻木和冷漠中渐渐死去,看那些记者,看那些为民主和法制呼喊的大V,他们是多么的岌岌可危,那么的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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