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知道的,凡是网络发帖得谨慎之谨慎,免遭牢狱之灾。然而在仁寿当局如此枉法抓捕发帖网友,我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红叶有泪”之遭遇,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 地方政府如果不是害怕被曝光,或者害怕因网民的帖子引起更大的社会影响和更广泛的关注,断然不至于如此“惊惶失措”。即使这位网民举报的不是事实或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做为执政为民为已任的政府官员,也不应该如此“小题大做”。何谓为民办事的政府?即使受些委曲,一时得不到百姓理解,也应该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胸和气度,更何况,市民百姓个体和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原本就属于弱势群体呢? 当地警方抓捕发帖网友,应该属于当地政府授意。我们知道,当前警方破案率并不高,原因诸多,有案件复杂性原因,但也有经费紧张原因。如果这起案件仅是一起普通的“散布谣言”,当地警方不可能如此积极和迅速能将案件侦破并抓获举报人,显然,当地政府有背后“推动”和支持之嫌。 一件原本普通的网民发帖事件,却演变成一起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重大犯罪案件,表明当地政府对此明显“进退失据”。最合理合法又妥当的方法,应该是地方政府“自证清白”,通过积极的信息公开或公示方式,让全社会知道当地政府和开发商依法依规征地用地建设的过程和程序,究竟开发商有没有存在违规建设,当地规划部门到底有没有违规作为或者乱作为?我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只要政府的态度是坦诚的,敢于事实求是地公开发布事件真相,假使个别举报人的帖子失实,也会在公道和正义面前失去传播的“土壤”。
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当地政府没有那么做,没有采取最合法合理的处理方式,而是采取的极端的处理方式--网警抓捕发帖网友试图掩盖什么或者意图遮盖什么。很显然,这种做法不是一个理性的政府应该采取的对待举报者的态度。
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公正无私者和心胸坦荡者,是不怕百姓评说的。而那些做贼心虚者,贪赃枉法者不同,他们害怕舆论、害怕民意监督,害怕自己“屁股上的屎”被查觉。因而,不惜违法违规动用公权力以封堵悠悠众口,甚至不惜用权力践踏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民意不可欺,百姓之口不是某些不法官员想封就能封得了的。 本帖最后由 長江新聞 于 2013-10-24 20: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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