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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交车撞法院大门谈法制的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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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司机]开中巴撞法院大门


  先知:昨日上午,四川南充一男子驾中巴车先后闯入南充市交警一大队、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造成5辆警车受损、两名民警受伤。知情人透露,该男子为中巴车司机,肇事车辆为单位车辆。民警赶到准备抓捕时,该男子正等待乘客上车,抓捕过程中男子并无反抗。

  道:驾车男子庞某,今年42岁,2006年,其11岁的独子在上学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之后,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法院随后判决了民事赔偿。由于庞某很早就离了婚,一直和儿子相依为命,儿子就是他的精神支柱。因此庞某坚持除了民事赔偿,肇事者应承担相应刑责,在之后几年中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但所有申诉均未获得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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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引以为诫哟

发表于 2013-10-2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没伤人

发表于 2013-10-2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什么好看法,赶快说说

发表于 2013-10-2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赚点积分就走

发表于 2013-10-2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猛于虎=:funk:

发表于 2013-10-2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待我长发及腰,再来看该帖子

发表于 2013-10-2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热闹的人,凑够十五个字走人了哈

发表于 2013-10-2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可怜人呀

发表于 2013-10-29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顶的啊,楼主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13-10-2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伤了人怎么办

发表于 2013-10-2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顶的啊,楼主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13-10-2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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