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誮ホ茚ザ”:你好!
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呢,现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是由省财政和本地财政按比例承担的,由于省财政匹配的资金到位较滞后,当地财政调度资金有相应的程序,可能有部分“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往往不能按月及时领取。但在工资未正式到位之前,我局都会与县(区)人社局联系,要求“三支一扶”人员的用人单位先行垫付“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不受影响。对于反映的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落实。
二、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的问题
关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的去留问题,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促进就业政策是充分的。一是鼓励参加公务员定向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有加分政策倾斜);二是可按有关规定充实到选调生队伍和转聘为大学生村干部;三是可续聘一次;四是在乡镇事业单位有编制空缺、人员需求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选聘;五是自主择业和创业,国家、省市也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六是继续上学的优惠政策。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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